深圳居住证暂住证被指无太大区别 市公安局回应
2010年04月16日 16:48人民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试点推居人员:“居民办证积极性挺高”

画外音:《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赋予居住证以房屋租赁、劳动社保、计划生育、子女教育、公共交通、赴港商务签证等公共服务功能。

记:居住证包含了很多公共服务功能,当时居民办理是否积极呢?

王春锋(沙头角街道田心社区治安专干、负责社区居住证办理事务):积极性还是挺高的。我们办理居住证有两个渠道,一个是以辖区的企业、工厂等单位为主,我们提供协助,每个工厂派驻2个人。另外一个是在街头密集地摆点,由社区骨干包片,一个组负责3—4个企业,主要面向开小店的及其他从业人员。

记:办理顺利吗?

王春锋:我们社区就办理了1.5万多张,占了全街道的一半以上,其中有七八千张是在企业办理的。

记:办理者对居住证的诸多功能是否满意呢?

王春锋:居住证为小孩入学、社保、就业等提供了便利,特别是企业的业主、主管办理赴香港的证件帮助很大。

专家会诊

深圳当代中国研究所所长刘开明

“将居住证称为深圳‘绿卡’不合适”

记:有人说居住证和暂住证是换汤不换药,有人说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是消除了外来人员的歧视感,你如何看待?

刘开明(以下简称“刘”):暂住证改为居住证不能说一点意义都没有,至少体现了一点进步,但是是否能够消除非户籍居民的歧视感,我觉得也没有这么大的作用。

居住证和暂住证没有太大的区别,只是在暂住证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些信息储存的功能,其中最大的好处就是居住证有连续性,不像以前的暂住证那样一年一换,能够积累自己在深圳的工作经历和生活经历,渐渐增强外来劳务工在这座城市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管理功能必须,服务功能更重要”

记:居住证既有管理功能也有服务功能,你如何看待这两种功能呢?

刘:首先我认为管理的功能是必须的,任何一个政府都需要了解其管辖内人口的各种信息,但是对于一个公民来说,政府体现出来更重要的应该是对其服务的功能,而不是管理。管理是政府内部的、后台的事情,只要我是一个守法的公民,我应该享受的就是政府给我服务的功能,而不是时时刻刻对我的“盯防”。

因此两者比较,服务功能是最重要的,但是在居住证上,这方面体现得并不明显,还是以方便政府管理和控制为主。比如说公安部门有关人士提到的:推行居住证的主要目的是“让有证的人更加方便,让没证的人寸步难行”,又比如居住证上还增加了个人犯罪信息的记录等,都体现了对人口控制力度的增加。

至于其所承诺的服务功能,如交通优待、子女上学、社会保障等则只是停留在理论层面。如小孩的上学问题,理论上虽然可以有所优惠,但还是免不了要交借读费用。所以,我们不要看政府承诺了什么服务,关键是要看这些承诺能否落到实处,公民如何才能够享受得到。

“政府承诺要沉下去”

记:如何才能保证政府所承诺的各项服务能够落到实处呢?

刘:政府承诺的这些服务要沉下去,要落到实处单靠政府是不行的,要充分动员和运用民间的组织。关键是看政府能否把语言政策化作行动,把投入公平公正地分配到公办和民办的机构,引入更多的民间资源和NGO等组织,不要把资源都控制在政府机构手里。

记:深圳从1984年开始实行暂住证制度,20多年后又推出了居住证,你觉得将来在流动人口的管理上,还会有什么样的发展呢?

刘:有媒体把居住证称为深圳的“绿卡”,这是不合适的,因为两者的功能和权限有着太大的不同。如果你持有国外的绿卡,除了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其他所有的权利都可以享有,和当地的居民没什么两样,这是居住证所赋予的权限所不能比拟的,至少居住证现在没有发展到这样的程度。

在将来的发展过程中,我认为政府对流动人口管理的方法将会有比较大的变动,在未来5年内,目前的户籍管理制度将会发生根本性的变革,这不仅是深圳的事情,而是全国的问题。目前以居住地为主把人捆绑在一个地方的、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是不合理的,中国人应该持有一个身份证,就可以在中国的土地上自由地生活、自由地就业、自由地迁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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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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