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 武器装备建设之考察
2009年03月04日 10:30凤凰网历史综合 】 【打印已有评论0

据国府自己统计,截至1938年12月,国民党陆军武器弹药的损耗总量为:步枪311,000枝,轻机关枪18,500挺,重机关枪4,000挺,迫击炮1,300门,山、野、重炮660门,步、机枪弹7.2亿粒,各式炮弹346万颗,手榴弹730万枚13。

武器弹药既然有巨额的损耗,也就得有相应的补充。国府于抗战初期陆军装备建设的唯一任务便是获得足量的兵器以填补战场上的损失。国府的武器弹药储备本来就少,而抗战爆发后,各主要兵工厂奉国府令纷纷往大后方迁移,国内的兵工生产受到很大影响,兵器产量根本不抵损耗量:1937、1938年两年间,国府总共只生产出了步枪123,330枝,轻机关枪3,600余挺,重机关枪700挺,迫击炮1,700余门,步、机枪弹289,260,000粒,各式炮弹55,350颗,手榴弹1,680,000枚,山、野炮则几乎没有出品14。因此,国府对于获得外国陆军军火的需求遂变得愈加迫切与重要。

在美、英等大国对中国的抗日战争持隔岸观火、袖手旁观的态度之时,国府主要是从德国与苏联等欧洲国家引进陆军装备。然而,日本早就对德国供应中国军火表示强烈不满,不断向德国施压,希特勒也急于向日本示好。很快,循著承认满洲国(1938年2月20日)→停止武器供应(1938年5月初)→撤退军事顾问团并关闭驻华使馆(1938年5月中旬)的顺序,德国与国府的关系便每况愈下,国府逐步丧失了从德国购进陆军装备的可能。以中苏互不侵犯条约的签订(1937年8月21日)为标志,苏联正式开始对华实施军火援助,但苏联援华是基于让中国拖住日本使后者不能进攻苏联的战略考虑,故此苏联提供的兵器数量一般是以使中国能继续抗战为限。与此同时,由于战时的财力已濒临枯竭,国府从外国订购武器装备,除了拿农矿产品交换外,往往还得首先从外国获得贷款,然后再用这些贷款去购买需要的陆军兵器,这无疑进一步增加了国府获取外国装备的难度。经过一系列艰辛的外交奋战,并饱尝了需求始终得不到全部满足的痛苦之后,截至1938年12月,运抵国内的陆军武器装备大致如表1所示。这些军火的输入,对维持国民党陆军从淞沪抗战到武汉会战的战力均起了积极的作用。

表 1 1937.7-1938.12 国府从国外引进的主要陆军武器装备

此表是笔者综合以下资料后估算而得:秦孝仪主编:《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战时外交》,第二册(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1972),页466-507、708-12中的往来电文;《关于对美易货偿债及外销矿品的函电》,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全宗号:二八(2),案卷号:2101;〈抗战爆发后中德易货档案史料选〉,《民国档案》(南京),1995年第2-3期;〈抗战初期杨杰等和苏联磋商援华事项秘密函电选〉,《民国档案》(南京),1985年第1期;马振犊:〈德国军火与中国抗战〉,载庆祝抗战胜利五十周年两岸学术研讨会筹备委员会编:《庆祝抗战胜利五十周年两岸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上册(台北:联合报系文化基金会,1996);程天放:《使德回忆录》(台北:国立政治大学出版委员会,1970);孔庆泰:〈太平洋战争爆发前苏联对华军事援助述略〉,《历史档案》(北京),1991年第1期;蒋永敬:〈抗战期间中法在越南的关系〉,载《中国现代史专题研究报告》,第一辑(台北:中华民国史料研究中心,1982);张丽:〈抗战时期的香港与中国内地〉,载余绳武、刘蜀永主编:《二十世纪的香港》(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王正华:〈抗战前期香港与中国军火物资的转运〉,《国史馆馆刊》,复刊第26期(台北,1999)。

在为武器装备的来源而奔波时,应对战时的需要,国府也尽可能地解决一些现实的问题。针对国民党陆军「每次战役之后,其因伤亡过重遗弃械弹无限,或离队拐逃,或受伤官兵随带械弹住院」15的状况,军政部除要求前、后方各弹药机关加强密切联系外16,决定「除由各师对于作战队随时专派人员,分赴战区查收外,关于离队拐带及住院收缴械弹,应由各该收缴机关,随时通知各部队派员领收,或呈缴军委会,饬令发还,或饬交原来官兵携回原队。以期随时皆有收集之机会,藉免减少原有实力;同时,责成各部队组织战场清理队,专一清理收拾遗留之械弹」17。此外,军政部还颁布专门的办法,奖励收缴枪炮弹壳以供熔制弹壳或改装枪炮弹之需18;并综合各方建议,新设了许多修械所,以求加快武器修理的效率与速度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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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章慕荣   编辑: 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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