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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大锅药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毛泽东却批评卫生部,只给占全国15%的城市人口服务,而且主要是为干部服务,广大农民得不到医药。这似乎与建国初期即确立的“面向工农兵”的卫生工作方针不符,也与此时农村卫生面貌的巨大变化相悖。指示下达后,卫生部门的同志深感震动和困惑。
那么,“六-二六”指示是否符合历史的实际?是什么原因引发了毛泽东对卫生部如此严厉的批评呢?这要在城市和农村医疗卫生状况的比较中、在建国后16年医疗卫生工作重点的转移中领悟其中的缘由,理解毛泽东的良苦用心。
(一)从医疗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上看。农村与城市极不平衡
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主张,因此,新中国一建立就将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设问题列上了议事日程,面向国有企业职工的劳保医疗制度和面向国家公职人员的公费医疗制度相继建立。城镇职工、干部、教师和高等院校学生等,只需个人纳挂号费、出诊费,其他医疗费用基本由企业或国家负担。同时,企业还为职工的直系亲属负担医疗费用的1/2,享受公费医疗职工的子女也有相应的医疗保障措施。
与此相比,由于国家经济条件和农村实际情况的限制,在短期内国家还不可能将上述医疗保障制度扩展到农村。尽管政府也对农村采取了很多医疗卫生优惠政策,实行了对一些流行性疾病的免费治疗和对贫困户的医疗救助等,但农村基本上还是农民自费医疗的制度。1955年合作化运动后,一些地区的农民自发兴办互助共济性质的合作医疗。1965年时,全国有陕西、湖北、江苏、广东、新疆等十余个省区的一部分县实行了这一制度,但其与城镇医疗保障制度所提供的服务是无法相提并论的。
不仅如此,少数享受劳保医疗和公费医疗的人还滥用福利,致使浪费现象滋生蔓延。为此,国家多次提出对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进行调整和改革。1957年,周恩来在党的八届三中全会上所做的《关于劳动工资和劳保福利问题的报告》中指出:“由于制度不合理,管理不善,公费医疗中的浪费是极其严重的。不仅经费上浪费很大,而且在医疗力量、设备和药品上浪费更大。要求劳保医疗和公费医疗取消一切陋规,实行少量收费。这是中央第一次在正式文件中反映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革的明确意见。
作者:
姚力
编辑:
唐毓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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