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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内外关注的台湾高雄市长选举诉讼二审,8月21日上午首次开庭。
陈菊托词不出庭
8月21日,台湾高雄市长选举诉讼二审在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首次开庭。黄俊英出庭。陈菊则以开市政会议缺席,称“我是高雄市长,当然要以市民的权益为重,有关选举官司交给律师团”。
开庭前一天,陈菊发布5点声明,认为去年12月8日投票前一晚的“走路工事件”记者会只是单纯的揭发,并无助选拉票行为,强调选举过程没有使用诈术,不能被认定当选无效。
21日,陈菊律师团制作电脑影片示意图当庭播放,还原陈菊阵营去年12月8日投票前夕举行“"黄俊英贿选抓到了"记者会”真相,强调这场记者会纯粹是为检举贿选,陈菊事先不知情,也始终没有授意要召开这场记者会。
对于陈菊阵营所提上诉理由,黄俊英委任律师团表示,陈菊在投票当天上午9时投票时对媒体发表指称黄俊英贿选之言论,且陈菊同时公开召告媒体及大众竞选总部在9时45分会有第二场记者会,且散发近3万篇简讯,“陈菊对记者会之内容完全知情且有共谋”。
双方分别提上诉
去年12月高雄市长选举前夜,代表民进党参选的陈菊阵营突然召开记者会,公布国民党籍参选人黄俊英阵营所谓涉嫌贿选的录像带,随后黄俊英在选举中以微弱差距落选。
黄俊英方面认为,民进党阵营以“抹黑手法”打击黄俊英,表示不接受选举结果,并向高雄地方法院提出了“选举无效”及“当选无效”之诉。
今年6月15日,经过近半年的审理,这起诉讼由高雄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宣判,陈菊被判“当选无效”;“选举无效”之诉则被驳回。一审后,黄俊英和陈菊分别就“选举无效”和“当选无效”提出了上诉。
高雄“地院”受理并完成上诉法定程序后,全案移请台“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审理,由于本案是二审定谳,二审判决结果备受瞩目。
明年初才有结果
依台湾的法令规定,选举官司采二审定谳制,上诉之后法院应在半年之内作出判决,如果二审结果仍维持原判,陈菊才丧失资格,高雄市重新补选市长。陈菊已经公开宣布一定要上诉到底,看来高雄市长宝座之争,要拖到明年年初才知道是否要重选。二审判决如果和一审相反,陈菊则稳住了市长大位,一路干到任满。
有媒体说,台湾的司法根本不可能和台湾的执政当局脱离关系,之前陈水扁已发言质疑陈菊当选无效的判决,二审法庭的法官无疑承受更大的压力。
也有媒体指出,高雄地方法院判定陈菊当选无效的重要理由之一,是陈菊阵营技术犯规,在法定竞选活动停止的时间之后举行记者会,揭发黄俊英贿选。善于玩选举把戏的民进党人,经过这次的小小挫败,他们的技术会更加成熟,更会游走法令边缘,以后的选举将操弄得天衣无缝。即使二审维持原判,高雄市长重选,蓝营候选人当选的把握也不容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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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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