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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地方法院初审判决该市市长陈菊当选无效。判决的主要理由认为:在选前最后一夜的法定时间应结束一切选举活动之后,陈菊竞选团队举行记者会,以“黄俊英贿选抓到了”为诉求,大做宣传。但他们所掌握的证据,依此得到的结论与事实并不相符合,有不当联结,过度夸张之处。此行为虽以举发不法竞选为名,但是实际上是给自己助选,不符合选举罢免法规定。陈菊曾在法庭上辩护,指这是她的竞选团队的所作所为,陈本人不清楚等语,法庭并未采纳。合议法庭以选罢法第一O三条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陈菊等“以其它非法之方法”影响选举,宣告陈菊当选无效。
合议法庭共有三位法官组成,其中一位古姓法官持反对意见并加注了他的不同意见书,古法官基本上也同意陈菊等人在竞选期间的活动违反规定,但并未影响选民公平投票机会,法院以此宣告当选无效,古法官表示质疑。
这个判决书出炉之后,不出所料,全台湾的反应两极化。蓝营为此士气大振,极力推崇主审法官勇气过人,不惧权势,抗压性强,判决书令当今台湾腐败污浊的民主宪政起死回生,本案的合议法庭简直就是台湾民主的救命恩人。国民党高层对外宣称,当选无效的判决,令党内士气大振。落选的黄俊英面对媒体一脸笑容,认为这是迟来的正义。
但是国民党此时实在没有过度高兴和快乐的理由,一审判决陈菊当选无效,陈菊还可以上诉要求二审。依台湾的法令规定,选举官司采二审定谳制,上诉之后法院应在半年之内作出判决,如果二审结果仍维持原判,陈菊才丧失资格,高雄市重新补选市长。陈菊已经公开宣布一定要上诉到底,看来高雄市长宝座之争,要拖到明年年初才知道是否要重选。二审判决如果和一审相反,陈菊则稳住了市长大位,一路干到任满。如维持原判,陈菊依法不能参加补选,而且陈菊最近正在进行中度中风后的复健治疗,今后是否能参与紧张劳累的竞选工作,令人质疑。保住高雄市市长,是陈菊政治生命的最后一战,她绝对会全力以赴。
高雄市地方法院两位法官的意见,就能令腐败的台湾民主起死回生?这太过一厢情愿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善于玩选举把戏的民进党人,经过这次的小小挫败,他们的技术会更加成熟,更会游走法令边缘,以后的选举将操弄的天衣无缝。民进党内可能正在检讨,高雄地方法院判当选无效的重要理由之一是陈菊阵营技术犯规,在法定竞选活动停止的时间之后举行记者会,揭发黄俊英贿选。事发后民进党人发现,国民党方面应变迟缓,所谓的黄俊英贿选案,当然不是陈菊阵营所指控的那样,但是该案到现在也还没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倘陈菊竞选总部早三天宣布这桩莫须有的贿选事件,可能产生的效果也会大同小异。只因陈菊等求胜心切,高估对手,犯规动作太明显,被判当选无效。下回他们再度出手,招数绝对更加阴狠厉害。
二审若维持原判,到时候高雄市长重选,蓝营候选人又有几分当选的把握?所以说,蓝营只能高兴一下子,还该好好地充实自已竞选选的能力为要。一份判决书不可能为台湾的民主带来新希望和新生命,台湾的司法根本不可能和台湾的执政当局脱离关系,陈水扁已发言质疑这个判决,二审法庭的法官将承受更大的压力。陈菊当选无效的宣判,在民进党内反而深化了派系互斗。陈菊是新潮流系大老,新系人马和苏贞昌正被谢系人马围剿的很凶,现在陈市长的合法性又有争执,犹如雪上加霜,谢系“立委”管碧玲已经喊话,要陈菊辞职进行重选,管碧玲将成为候选人。不久谢长廷发言支持陈菊上诉,管碧玲方才改口。
在倒扁风潮最盛的时候,民进党在高雄市以1114票险胜,保住了阿扁及民进党的溃败,如今阵脚已稳住,法院的判决就意义不大了。(言浩 曾任联合晚报主笔 中国时报专栏作家)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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