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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举行的高雄市长选举当选无效及选举无效官司,经过半年的攻防,高雄地方法院15日宣判,国民党市长候选人黄俊英胜诉,民进党籍市长陈菊当选无效。
形势逆转岛内震惊
据台湾媒体报道,依台湾“选罢法”,当选无效及选举无效诉讼为二审定谳,原告或被告不服判决仍可上诉,但需依规定于收到判决书20日内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受理上诉案后,需于6个月内裁判。因此本件众所瞩目的选举官司可能要拖到明年初才能有最终判决结果。但是,一审判决已经足以震惊岛内政坛。
去年12月9日,北高市长选举投票,陈菊代表民进党在高雄参选,并以1114票险胜国民党候选人黄俊英。由于发生所谓“走路工事件”(贿选),当晚黄俊英即向高雄地院声请保全证据,要求查封全市839个投开票所全部选票及选举人名册等。高雄地院隔天裁定准予声请,并查封选票及选举人名册运至高雄市选委会封存。今年1月12日高雄地院首度开庭审理,3月12日起进行全面验票及验册,全案于5月11日辩论终结。
根据规定,若“当选无效”被判成立,黄俊英将递补为高雄市长;若“选举无效”被判成立,市长则将重选。
蓝绿阵营反应各异
陈菊当选无效的一审判决引发岛内政坛震撼,蓝绿高层人物纷纷发表看法。
马英九认为,这是还黄俊英一个公道,当选无效的判决证明选举一定要用正当方法,用不正当、没有证据的指控,造成别人落选,这种歪风一定要遏止。他同时表示,法官的做法“振聋发聩”,希望二审能维持原判,让选举歪风在岛内绝迹。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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