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严晓玲死亡事件”三度开庭 网民被控陷害
2010年04月16日 06:23大洋网-信息时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严晓玲之死

夜半溜出家门 次日裸死医院

“她是活着出去的,相隔一天却得死亡的消息。我女儿那么年轻生前又没有什么疾病,好端端的一个健康女孩子短短一天就出现意外死亡?”福州闽清县“严晓玲死亡事件”中死者的母亲林秀英说。

林秀英是福建闽清县梅城镇人,开食杂店为生。这个今年49岁,看上去已年过花甲的妇女有一个女儿和两个儿子。女儿严晓玲在家排行老大,死时年仅25岁。林秀英告诉记者,严晓玲读到初一就辍学,后来结识同镇人聂志雄,在聂的引荐下到设在当地文化馆旁边的丽歌KTV做领班。不久,严晓玲与有夫之妇聂志雄同居,聂曾因吸毒多次被劳教。

林秀英说:“2008年10日14时,聂志雄打电话叫我女儿出去,我坚决反对她出去,女儿一下子心事重重,晚上10点聂再次打来电话威胁我女儿,女儿背着我溜了出去。这一夜,我打了20多次她的手机、小灵通都是关机。等到第二天晚上10点的时候,却传来女儿严晓玲的死讯。我赶到医院时,发现女儿赤身裸体躺在医院里。”

当时女儿的惨状让林秀英顷刻晕厥在地。“头发散乱,两手腕有黑五指手印。”林秀英苏醒后甚至还听到医护人员议论说,“阴道内有精液,阴道口无法收缩,估计遭人轮奸。”这些加剧了林秀英的悲伤和怀疑。

2008年2月25日,距离严晓玲死亡后14天,福建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出具了一份法医病理学检验报告书病理诊断称,死者严晓玲输卵管妊娠并破裂。闽清县公安局同年3月3日出具的法医鉴定书也称,死者系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不过,这一结论遭到了林秀英的质疑与反对。随后,林秀英多次到县、市、省甚至北京,要求严惩凶手。

网友助控诉

代发帖拍视频 掀网络质疑潮

林秀英说,自己的不断上访,引起了被人称为“公民代理”、“赤脚律师”范燕琼的关注,喜欢帮人的游精佑和为弟弟吴昌龙“福清纪委爆炸案”鸣冤的吴华英也加入了这一行动。

2009年6月,范燕琼将林秀英提供的材料,整理成了《福建闽清警匪轮奸26岁女青年致死后还继续奸尸,惨绝人寰、诉告无门》一文,发到一些网站。该文称,丽歌KTV是闽清县公安局某刑警队长、某治安科长和县检察院某检察官伙同“黑社会头目”聂志雄合开的,造成严晓玲被8人轮奸致死。

同年6月24日,福州市警方召开了新闻发布会辟谣:严晓玲死于宫外孕;几名官员并未在丽歌KTV参股;林秀英并非状告无门。

而在6月24日,另一位网民游精佑找到林秀英,为林秀英拍了一段口述案件的视频。另一名在场人员吴华英则将它放到了其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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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华高   编辑: 黄镰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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