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的(四川)岳池小女孩小花(化名)是父母心目中的乖乖女、同学眼里的好班长。这样一位聪明又单纯的女孩,却遭到父亲的朋友、平日她口中的“叔叔”程志东侵犯。程近日被广安市中院以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7年1月23日晚7时左右,小花的母亲叫小花到楼下的商店去买洗衣粉。小花小鸟般欢
快地跑下楼去。这一去,就再也没回家。第二天中午12时许,绝望的小花父母走进了岳池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报警求助。
警方全力查找小花的下落。民警在走访中获得重要线索:小花在失踪的那天晚上曾与一外号叫“东东娃”的中年男子同行。进一步调查核实,“东东娃”名叫程志东,40岁,家住岳池县城小北街某宿舍,无业,独居,游手好闲,有吸毒史,经常在街上喝酒买醉。1月25日凌晨1时许,民警来到程志东家,发现程在家中,却拒不开门。民警破门而入,将程志东控制,发现其卧室床上躺着一具女尸。经辨认,死者正是小花。民警立即对程进行突击审查,在大量的证据面前,程志东对强奸杀害小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那晚小花下楼买洗衣粉,在街边遇到醉酒后正在呕吐的程志东。程看到几年不见的小花出落得亭亭玉立,打起了小花的主意。他叫小花拿纸给他擦嘴,好心的小花便从身上摸出纸巾递给他。之后,程志东又要求小花送其回家,单纯幼稚的小花认为程是父亲的熟人,肯定不是什么坏人,就跟他一起走。哪知,小花这一走却落入人面兽心的“叔叔”设下的陷阱,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华西都市报 辜羽金 记者 余勇)
作者:
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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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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