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是万能药
2009年01月20日 11:15凤凰网评论专稿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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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此郑重的召唤一次人肉搜索,在2009年6月1日到来之前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召唤人肉搜索。我请求人肉搜索帮我检索出,《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是由谁最先提出要禁止人肉搜索的。当然,我不是想对这个人打击抱负,也不是想人肉一下他是否抽天价烟,是否带天价表,我没有那么小心眼。我只是请求他能够进一步提议,在该条例中加进:禁止网上漫骂、禁止浏览低俗的网络内容、禁止通过网络反对禁止人肉搜索的言论……网络上有争议的事情,甚至是令人不满的事情不仅仅只有人肉搜索,我建议徐州市将所有的网络上的丑恶行动,都以立法的形式禁止,从此徐州的网络世界将是一片人间净土,或许可能成为世界各国竞相朝拜的圣地。

不过如此一来,恐怕徐州市人大将成为一个比全国人大还要庞大的部门,因为他们要对搜集各种丑恶的现象,并对其进行立法禁止,其工作量之大,成本之高,实在难以想象。此外,诸多条例法规被实行后,还得看实施情况是否可行。且抛开我建议的那些立法内容,但是刚刚禁止通过的人肉搜索的条例其可行性就很低:徐州市的这个条例当然只能规范徐州市的民众,那么南京的民众依然可以继续人肉吧?网络本来就是一个地域和时空十分模糊的领域,单纯一个地方的条例怎么能成为张敬伟所说的立法标本?难道真如他建议的,让徐州这一棒应该成为各地立法的标本,沿着立法程序接力下去?把禁止网络搜索的红旗插满全球?

到时候,全世界都没有人肉搜索了,周久耕们笑了,他们刚刚藏起来的天价烟和天价表又大摇大摆的摆到了台面上;到时候,全世界都没有人肉搜索了,林嘉祥们笑了,他们光明正大的把自己的手放到了小姑娘们的肩上,义正言辞的告诉小姑娘的家长:我就是做了!我是上面中央派下来的!到时候,全世界都没有人肉搜索了,周正龙们也笑了,陕西林业厅凭着一张西北虎的新品种照片获得了国家巨额的保护资金……

不过,在6月1日徐州市的条例施行之前,在全世界的人肉搜索都被禁止之前,我们还是有些疑问的。我想问江苏省人大,徐州市的官员,禁止人肉搜索后网络如何表达民意?任何法规起草之初,至少是正式生效之前,都务经公众建言、评议的阶段,眼下这已算是基本常识了。然,公众之前未得预告,冷不丁,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接着宣布6月1日起即将生效了,难道你们在禁止“人肉搜索”的同时“民意”也同步“禁”了不成?

我想问那些口口声声认为人肉搜索无法可依的人们,民法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保护个人的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难道堂堂一部民法,还不如徐州市的禁止人肉搜索的条例管用?

我还想问问周久耕、林嘉祥等,你们看到这条新闻后,会不会油然产生一种早生了几年的慨叹?要是晚生几年,结果就不是现在这样子了。还有,洪巧俊也想问问,你们心中无鬼何必对“人肉搜索”一禁了之

最后,我想问问人大代表们立法的目的是什么?难道立法就是为了禁止?当然不是,立法的目的应该是为了保护。你可以通过立法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一旦有人感到自己隐私权被侵犯的时候,可以通过法律讨回公道,而不是禁止可能会暴露公民隐私的行为——如果要禁止的话,最好禁止公民说话的权利,禁止公民上网的权利。这样一来,任何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才可能完全避免。

法律并不是万能药,人肉搜索也不能通过一部法律就能一禁了之。对于许多政府官员来说,网络的民意和声音如洪水猛兽,只不过,他们不懂得,洪水是宜疏不宜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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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网评论编辑: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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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恒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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