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锐佳:为遏制房价疯涨叫好 盼问责制落实
2010年04月19日 08:44新华每日电讯 】 【打印共有评论0

要让楼市调控“新国十条”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让“猛药”不仅起作用,而且“疗效”持久,真正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考核问责机制”必须尽快建立并激活起来,与“新国十条”配套并“铁腕”执行

根据中国政府网17日发布的消息,国务院17日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本报4月18日1版)

这5大项共“十条”措施,被称为“新国十条”,被普遍认为是国务院对遏制高房价再下“猛药”,甚至被称为“十年来最严厉的房产调控”,被寄望“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

有的业内人士已经开始放言,称在如此严厉的政策下,北京等大城市房价将停止上涨,其中部分郊区房价年内有望下调20%至30%。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新国十条”出台首日,一直领涨北京房价的通州区部分新楼盘爆出了降价的消息;《北京晚报》也称此前非常火爆的燕郊楼盘“应声退烧”——与昨夜蜂拥而至的人群相比,18日上午燕京航城3期楼盘售楼大厅前多少有些冷清……

然而,“新国十条”是真能药到“烧”退,还是像一些“猛药”一样一开始很“强悍”,但很快“病毒”“病菌”就产生了“抗药性”让其“英雄无用武之地”?会不会“重拳高高举起轻轻落下”,最终功亏一篑,继续越调越涨的老路?也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看来,还需像治病一样,药方抓得对固然重要,还要看真“用药”没有,“辅助治疗”跟上没跟上。

人们注意到,对“新国十条”而言,除了更加严厉的措施外,“建立考核问责机制”无疑是这次楼市新政最大的亮点。

以往出台的一系列调控政策为什么收效甚微,为什么很容易被消解,为什么“重拳打在棉花上”没能执行到位,为什么房价反而越调越高,很大的一个原因就是“问责机制”缺位,没有配套跟上。“药方”是开了,也不乏“对症”,但相关各方是否照方抓药,是否“吃药”,没有监督措施,没有奖惩办法,缺乏约束,“疗效”自然不佳。

房价异常之处,背后必有有意无意地推手。如前一段一直领涨的河北省廊坊市的燕郊、北京市的通州区。在当地房价异常高涨、中央接连要求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背景下,河北省廊坊市市长王爱民仍放言“燕郊将与北京接通地铁”,通州区代区长岳鹏表示“通州区已经不再批纯商品房用地”等等被市民认为令房价火上浇油的“托市之言”。为什么这些官员敢“顶风而上”?因为在缺乏“考核问责机制”的情况下,房价涨起来了,地方GDP跟着“靓丽”,政绩就有了。而房价疯涨则没人问责——如此有利无“风险”,一些官员自然趋之若鹜。屡屡突破调控禁令,又有多少银行多少开发商遭到过惩罚?这也就不难解释为何“重拳打在棉花上”,房价反而越调越高了。

“新国十条”祭出“考核问责机制”,看来,中央已经意识到问题所在。

不过,虽然此次“新国十条”要求“建立考核问责机制”,但到底怎么“考核”和“问责”,“新国十条”似乎只点了个题。

所以,要让“新国十条”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让“猛药”不仅起作用,而且“疗效”持久,真正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考核问责机制”必须尽快建立并激活起来,与“新国十条”配套并“铁腕”执行。一是要有操作性强的考核问责措施。“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但是,何为“工作不力”,何为“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由谁问责……都还比较抽象,不好操作,也不便于监督。考核,要有量化指标,问责,才有据可依。这就有赖于有关部门尽快细化调控目标,制定推出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考核问责方案,形成落实楼市新政的强大威慑力。

二是要完善监督体系,畅通举报渠道。

三是要真问责。光有威慑力还不行,对于暗中消解中央政策甚至公然违抗各条禁令的,要敢于“下手”,坚决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唯有如此,才能使“新国十条”硬起来,才能使地方及有关部门真正负起责来,才能使开发商守规,才能使炒房者罢手,才能实现“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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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锐佳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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