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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0年来,中国的反腐败经历了“运动反腐”、“权力反腐”的阶段,目前正在转入“制度反腐”阶段。在当前“制度反腐”阶段,亟需破除腐败分子的第三种迷信——某些腐败分子相信,中国的反腐败主要是“政治”的需要而非“法治”的需要。
作者:潘洪其 北京青年报评论员
酝酿两年的国家级预防腐败的专门机构——国家预防腐败局日前正式成立。分析人士认为,国家预防腐败局的成立,表明中央进一步确立了“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战略,中国反腐败的重心已经悄然前移。
近20年来,中国的反腐败经历了“运动反腐”、“权力反腐”的阶段,目前正在转入“制度反腐”阶段。
从前些年反腐败的情况看,在“运动反腐”和“权力反腐”阶段,腐败分子普遍培养起了两种迷信。一种迷信认为,现行制度和法律的漏洞太多,腐败分子只要做得足够巧妙和隐蔽,只要不是运气差撞在“运动”的枪口上,就有可能成功逃脱法律的制裁(可称为“机会迷信”)。另一种迷信认为,腐败分子只要在官场中“经营”有方,后台强硬,即便不小心出了问题,也一定会有神通广大的实权人物出手救助(可称为“后台迷信”)。在这两种迷信的支撑下,尽管大大小小的贪官污吏没少被判刑甚至杀头,却未必能对其他官员产生足够的震慑力,因此仍然有一拨拨“后起之秀”如飞蛾扑火一般以身试法。
中国由“运动反腐”、“权力反腐”向“制度反腐”转型,一方面不断密织法网,对腐败分子进行“拉网式围剿”,可以破除腐败分子的“机会迷信”;另一方面,执政党和政府清醒地看到,腐败是对官员群体的严重腐蚀,且将败坏全社会的诚信与道德,甚至导致亡国亡党的危险,因此绝不能搞“选择性反腐”,无论腐败者有多么强硬的“后台”,都将依法严惩不贷,这可以破除腐败分子的“后台迷信”。
在当前“制度反腐”阶段,亟需破除腐败分子的第三种迷信——某些腐败分子相信,中国的反腐败主要是“政治”的需要而非“法治”的需要,如果一个官员特别是职务较高的官员因为腐败而被查处,他一定是“政治斗争”的失败者或牺牲品。所以,一个官员有没有搞腐败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一定要在政治上站对队伍,只要他能够赢得“政治斗争”的胜利,那么,他再怎么腐败也不会受到追究和惩处(可称为“政治迷信”)。
破除腐败分子的“政治迷信”,真正做到腐败“不管发生在哪个领域,涉及到什么人,不管他职务多高,都要依法严肃惩处”(温家宝语),就是要让他们明白,虽然反腐倡廉具有鲜明的政治意义,但反腐败归根到底是一个法律和法治的问题;中国不会因为惩办了某个腐败官员而断送可预期的政治发展前景,也不会因为某些似是而非的“政治因素”而对腐败官员手下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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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潘洪其
编辑:
吴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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