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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落马巨贪9成养情妇。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办的“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展览”日前在京揭幕。香港《文汇报》报道称,据统计,自十六大以来,中央累计查处严重腐败的省部级以上官员16位,平均每年3位,而这些巨贪的“落马”都大多与色、赌、洗钱三大基本方式有关,九成包养情妇。(9月2日中国新闻网)
“贪官与情妇究竟谁是鸡谁是蛋”简直成了纠结不清的问题。西方人喜欢说,每个成功男人的背后都有一个女人;中国人的老话却是,红颜祸水。“祸水论”的时代版本就是“每个贪官背后都有一个贪内助”。此前媒体大肆引用中纪委副书记刘锡荣先生的说法称,去年的贪污受贿等腐败案件中,70%案件所涉及的贿赂是由官员家眷甚至情妇收受。“情妇”成了罪魁祸首。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显得兴致勃勃,现在,情夫的数量一下子由“七成”上升到“九成”了,似乎足以看出我们的某些贪官是多么无辜,仿佛原本是大好青年的、却忽然被“反动女人”诱骗了。研究贪官几成养情妇究竟有何意义呢?
若说意义,一者,无非是强化一下传统的“女人祸水”论,多添几个例证罢了;二者,转移一下对贪官之贪的理性关注,把情绪的口水都送给倒霉的情妇。问题是贪官的“后院”为何如此容易失火呢?如果没有官员前院的权力失守,后院即便装满硫磺硼砂,估计要烧不到公共利益的天空,很简单,有情妇的又不只是贪官,为什么偏偏到了贪官哪里就万恶不赦了呢?研究“贪官几成养情妇”的最大意义,就在于把我们对贪官之贪的制度与法理分析转换为对情妇的道德分析。经济学而言,在权与色的交易流程中,占据渠道优势地位的永远是“权力”,“色”是不可能起到主导话语权的东西,在权力的买方市场,“色”是权力的消费品,不仅不应原罪、更值得悲悯与同情——最起码,不应因“色”而消弭底线制度对贪污之责罚。
曹植《静思赋》云:“天何美女之烂妖,红颜晔而流光。”爱美之心,何罪之有。对于权色之间的丝丝缕缕,我们到是要反思这样几个问题:为何权力拥有者在美色面前赢家通吃?既然贪官都言“红颜祸水”、为何还要不断往水坑里跳?为什么美色最后竟然能支配公共权力的行使,我们监管的制度、均衡的体制呢?……此外,还有一个现象值得我们警惕:叫嚣了这么多年的男女平等,我们真的尊重过“情妇”的价值选择了吗?因权力之罪而一并株连男女之情,实在是相当恐怖的事情。当年即便克林顿身陷性丑闻,好象美国的舆情也没把莱温斯基骂死——相反,掌握话语权、主控事态进程的却是莱温斯基。人家称呼为“情人”、而不是贬为“情妇”。
研究贪官几成养情妇有何意义呢?除了给“准贪官”以心理安慰,实在意义寥寥。倒不如研究一下贪官有几成捐助过贫寒学子、或者有几成下基层自己撑伞走路更实际。贪官之贪,在权力失守、而不在情妇之多寡。
作者:
邓海建
编辑:
李新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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