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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腐败局成立 中国反腐重心前移
2007年09月10日 15:07新京报投票数: 顶一下  【

酝酿期已超过两年的国家预防腐败局日前已成立并公布领导名单。根据官方公布的消息,该局直属国务院、首任局长由监察部长马馼兼任、其中一位副局长也由监察部副部长兼任。

昨日,多位反腐专家接受本报采访时认为,作为以研究教育为主体功能的机构,预防腐败局可能不会具有执法权。此后,各地方政府亦将设置相应级别的预防腐败机构。

预防腐败局成立的背景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昨日告诉本报记者,去年年底在其参加的一次高层专家见面会上,中纪委官员就曾透露预防腐败局正在筹划的消息,当即引发了学者的热议,“中纪委当时的意思是要将反腐的重心逐步放到预防上面,学习香港廉政公署以及其他国家反腐机构的一些经验”。

今年年初,中纪委宣教室副局级检察院闫群力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表示,预防腐败局方案由中纪委法规室完成,去年中纪委、监察部联合将其递交至国务院。

2月13日,中纪委副书记、秘书长干以胜首次向外界透露将组建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的消息。全国两会期间,中纪委副书记夏赞忠则进一步表态国家预防腐败局已通过了中编办审批,这意味着预防腐败局的成立从彼时起已无悬念。

此外,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的一个背景是中国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早在2003年12月,中国由监察部、外交部委派代表签署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这个在两年后正式实施的公约,其中两个条目专门提到“预防腐败政策”。第六条明确规定,各缔约国均应当根据本国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确保设有一个或酌情设有多个机构”以预防腐败,并赋予这些机构“必要的独立性”,以及“必要的物资和专职工作人员”。

2007年2月,中央纪委副书记干以胜曾表示,组建国家预防腐败局“是认真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所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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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静睿   编辑: 吴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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