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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8月16日《检察日报》报道:四川省乐山市原市委副书记袁俊维,不到八年时间,受贿总额近400万元,平均每年50余万元,每月4万余元,每天1000余元,着实“日进千金”。其中,他为某企业出面协调事情,“出场费”每次都高达10万元人民币。
“出场费”在演艺界不算什么新玩艺。似乎只要那些星们、腕们一露脸,也不管他们哼了什么歌、说了什么话,甚至是装腔作势的“假唱”,甚至是故作高深的“胡言乱语”,甚至是噤若寒蝉的“一言不发”,“出场费”也得以“万”为单位,但鲜有几万的,给的少于两位数,要么厚颜无耻地去索要,要么就甩起袖子拒绝出场。
这些人常常被关注媒体的老百姓唾弃:呸,什么东西!什么东西,毕竟是“旧东西”,除了钱,无论怎么炒,他们也炒不出什么新花样,因为老百姓看多了、听多了,懒得去说他们。
倒是如今,官员也学星们、腕们卖起“这张脸”来了,有“出场费”之说?笔者是井底之“蛙”,觉得新鲜,不妨拿来嚼嚼。
应该说,一个人的脸,是长脸、方脸,是圆脸、瓜子脸,还是不规则的脸,首先是父母给的。自己能做的,也只能是保持自己脸面的“干净”,不让人看了觉得恶心。关于“这张脸”,除了父母的遗传因素外,官员跟艺人有相同的地方,只不过一个是老百姓给的,一个是观众给的罢了。
再说,如果一个人的“脸”硬跟“钱”拽在一起,卖起“这张脸”来,官员应当比艺人更容易得多。只要不打肿脸充胖子,如果你要价太高,穷地方的我可以不请星们、腕们出场,说是“文艺搭台,经济唱戏”,结果如何,谁知道,往往风险太大,咱不做赔本的生意,划不来。
但官员尤其是自己一亩三分地上的地方官员就不同,只要他肯卖“这张脸”,捣鼓点“小名堂”,批个条子,打个电话,就像魔术师变魔术一样,天衣无缝,说让你“口袋”鼓起来就鼓起来。你花多少本钱来买“这张脸”都不为过,因为回报总会大于你的付出。不买才傻呢!
当然,就是不傻,就是有官员肯卖“这张脸”,咱普通老百姓还是买不起。因为从媒体报道中看,如今有些贪官的味口并不比演艺界的星们、腕们小多少,有越来越大的趋势,主动索要的也不在少数。因此,买得起只能是那些有钱人。
毋庸置疑,当下官员队伍的主流是好的,就是“出场”,绝大数是不收“出场费”的。这一点,就值得咱普通老百姓庆幸!
毕竟,卖“这张脸”的官员是少数。就是这些少数败类,在中央加大反腐力度的今天,总有一天,由于他们的“这张脸”肮脏了,就会变得一分不值,到时,老百姓看都不想看,那些曾经买过“这张脸”的有钱人,大概早就逃之夭夭了,还会再去买吗?
追问官员职责:
作者:
卢玉春
编辑:
李新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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