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医改要旨”具深意
2006年10月26日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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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总书记日前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会上强调,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他指出,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不断提高,是人民生活质量改善的重要标志。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是实现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体现,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坚持医疗公益性

关于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民生单项议题进入中央政治局学习会上讨论,并让胡锦涛总书记如此挂怀,且全面而厚重地阐述了我国公共医疗卫生的要旨,紧扣百姓心扉。在我的记忆中还甚为鲜见,这从当天各大门户网站的数千条网友于此的充满欣然情怀的跟帖中,便可窥一斑!内心感佩之余,我从胡锦涛总书记所强调的医改思维核心中读出三点深意。其一,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其二,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其三,医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首先,是公共医疗的公益性。我们注意到,不管是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的声声痛斥,还是一摞又一摞的红头文件,几乎同时伴随着10年失败医改一起,均在“嘴上”和“纸里”强调着人民医院的公益性。然而“小病拖、大病扛、恶病等着见阎王”的医卫社会现实生态始终得到有效扭转。

这便有医疗费虚高、百姓就医难这只“皮球”一踢就是10多年;这便有一瓶几毛钱的感冒药可以经过N道关口到医院的药房里便飙升至几十元;这便有一边是每年“两会”代表、委员的诟斥声声,一边还是一些医院“一窝腐败”,大收医药代表的“红包”,并将一个个敢于站出来举报的反腐斗士无情地抛扔于潜规则的“圈外”等医卫乱象迭现。

医改成败政府有责

再者,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尤为急迫!当前重制医改应首先号准“要脉”。为何要医改?是因为跛足和失败的医改几乎让14亿中国公民“为医消得人憔悴”,一个原本还算小康的家庭,就因成员中一人得了大病,如果送其进医院,随即便会“医垮”这个家庭的经济基础,便会“医散”一个社会的“和谐细胞”。而任何一项经济改革,他的终极目的不外乎是为了使生息于这片土地上的百姓安适和谐,使改革的成果发散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从而实现藏富于民的理想,使全体公民得到平等的医疗保障。这个目的也是一项改革是否该存续下去的“试金石”。

其三,政府的责任担当意识将直接左右着新医改的成败。诚如胡锦涛总书记所强调的那样,肩负人民群众健康的重任,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是宝贵的,为民服务的政府就必须树立尊重每个生命的从政守护意识。而保障每个公民的生命安康是一个国家的法定义务,如果哪怕有一名公民因为艰辛劳动所得的收入,反而填补不了一次大病的支出缺额,甚至为之倾家荡产,那么,这无疑是一个国家社会和谐构建中的意识羁绊。(凤凰视点)

周明华

   编辑: lu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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