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强一审判死 穷姐姐欲卖房帮弟弟打官司
2010年04月15日 09:15广州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数度冒雪去北京请来律师

穷姐姐要卖房助弟打官司

在被带离法庭时,文强扭头向旁听席上张望,他的大姐就坐在旁听席上,这名六旬老妇伏在椅上失声痛哭,说一定要上诉。据了解,她因周晓亚不好说话相处不来故一直少有来往,下岗后还要出外打工。文强案发后,她到处借钱,并几次冒雪去北京请来律师杨矿生,现在还决定将老房子卖掉打官司。 据《文化晚报》

审判长:文强的犯罪行为“影响极其恶劣”、“情节特别严重”

因何判死:罚当其罪

为什么文强会被判死,审判长释疑: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综合考虑。

就本案而言,文强以各种名义收受他人贿赂,严重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且受贿1211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文强身居司法机关要职,长期收受下属贿赂,为他人调动、职务晋升牟取利益,对重庆市公安队伍建设和司法机关的公信力造成极大损害,影响极其恶劣;文强肩负打击查处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职责,却在长期收受黑社会性质组织所送的财物后,不履行法定职责,包庇、纵容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致其得以发展壮大,长期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社会危害性极大,造成极其严重的社会影响,显然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本院依法对其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当其罪。

同庭宣判

文强妻 有期徒刑八年

犯受贿罪,因有自首情节,被减轻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

文强手下三大金刚

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

有期徒刑20年

重庆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赵利明

有期徒刑17年6个月

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陈涛

有期徒刑19年6个月

法院将对文强犯罪所得2260万余元、黄代强犯罪所得256万余元、赵利明犯罪所得37万余元、陈涛犯罪所得37万余元继续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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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杜安娜、邱瑞贤   编辑: 邵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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