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强及律师提出:受贿金额中减去“假画作”价格
2010年04月14日 14:56华龙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快讯:文强及律师提出受贿金额中减去“画作”价格

核心提示:根据此鉴定结果,文强等3被告以及被告辩护律师当庭提出,在3被告受贿行贿金额中减去原来起诉书中的该画价格364万余元。

华龙网4月14日9:25分讯(数字记者陈丹、李心成、张春霞) 今日上午9时,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将对文强一案继续开庭审理。经过庭审质证,法庭最终采信了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关于“青绿山水”图为一般仿品的鉴定结论。

根据此鉴定结果,文强等3被告以及被告辩护律师当庭提出,在3被告受贿行贿金额中减去原来起诉书中的该画价格364万余元。

公诉机关则提出,即便减去364万余元,文强受贿金额仍达到1200万左右,周晓亚受贿452万元,赵利明也多次向文强行贿,因此坚持起诉书中3人的罪行。

受贿   画作   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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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丹、李心成、张春霞   编辑: 宋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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