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强涉黑案将于14日下午3时一审宣判
2010年04月14日 00:43城市晚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2月2日,文强(前排第三)及其妻子周晓亚被送上法庭

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司法局原局长文强涉嫌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一案,将于今日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开庭并公开宣判。正在进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课题研究的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湘廉认为,文强案的公开宣判有三大看点:

1  法院认定文强受贿的额度究竟是多少?

检察机关指控文强与妻子周晓亚多次收受20多家单位和个人所送的财物1500余万元,而庭审中文强认为其中相当一部分是过年或过生日朋友之间的馈赠,并没有为其谋取利益。对这部分灰色收入,法院是否认定为受贿?

2 是否强奸女大学生?

检察机关指控文强酒后强奸一在校女大学生,庭审中文强对此予以否认,当时法院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当天法院对此如何判定?

3 是否包庇纵容“黑社会”?

文强对检察机关指控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罪名也予以了否认,法院对其中的事实和情节如何认定也是大家十分关注的。刘教授认为,以上几个方面也是法院对文强量刑定罪的重要依据。

据了解,文强案今日上午9点继续开庭审理,下午3点进行公开宣判。文强的妻子周晓亚以及文强手下的“三大金刚”——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赵利明、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陈涛,也将一同进行公开宣判。

[五名“黑老大”眼里的文强]

色鬼、教父、很牛、很匪气、够义气

人民币、美元、古董、女人……对文强的认识,更多是这些字眼儿。但是,在他庇护下的“黑老大”眼里,文强又是怎样一个人?岳宁、王小军、龚刚模、马当、王天伦等5名“黑老大”在证词中都谈到了文强。检察官给大家描述了5名“黑老大”眼里的文强形象。

岳宁:他是色鬼

一次要了俩“包房公主”

“白宫夜总会”老板岳宁对于文强的了解,用岳宁证词中的话说:“那是知根知底。”岳宁用两个字形容文强:色鬼。据岳宁供述称,文强最喜欢去“白宫夜总会”玩耍。由于文强是一名“重要”贵宾,文强及其带来的客人消费,他都要打7折左右,他还至少让文强免费消费了10多次,这10多次每次都是3000~4000元。“文强还要安排包房公主给他提供性服务,记得2007年12月的一天,文强喝了点酒,随后竟要两个包房公主去陪他。”

王小军:他像 教父

副总队长下跪献花

文强也是“豪诚国际商务会所”的常客,该会所老板王小军供述,文强喜欢到他那里去找“小姐”,不过每次都是他自己掏的“消费”,出手大方。在王小军眼里,文强简直就是一个“教父”,2006年年底的一天晚上,文强、黄代强、陈涛等人到豪诚会所里玩。突然,陈涛不知从哪里搞来一朵鲜花往包房里走,大家都在纷纷猜测陈涛(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要将鲜花送给哪位美女时。陈涛手捧鲜花来到文强面前,单膝下跪,将鲜花送给文强,众人哗然。

龚刚模:他很 牛气

唱歌时大家都要安静

文强自称,龚刚模他不怎么认识,面都没见过两回。不过,龚刚模却称他对文强很“了解”:“他时不时也到保利夜总会来唱歌、喝酒。”

最让龚刚模记忆深刻的是,文强唱歌时,旁边都一左一右站着黄代强、陈涛。只要一看到文强拿起话筒开始唱歌,黄代强、陈涛都要对身边的人发话了:“现在该强哥隆重登场,大家要安静。”于是,周围便一片寂静,只有文强那不太入耳的歌声。

马当:他很 匪气

下属不给“小姐”敬酒要撤职

马当开的大世界酒店、“云梦阁”是文强喜欢光顾的地方。在马当眼里,文强“匪气”太重。2006年春节前后的一个晚上,文强安排手下一干部到“云梦阁”玩。当晚,渝中区某派出所副所长叶某来晚了一会儿,被文强叫到身边,喊他陪在场的11名“小姐”一人喝一杯。叶赶紧解释:自己肝不好,不想喝。文强一听就“火了”,对着叶大吼:“你不给老子喝酒,明天我就把你这个副所长给撤了。”吓得叶某只好端起酒杯陪“小姐”喝酒。

王天伦:他够 义气

命案也能帮助摆平

2007年至2008年,文强曾利用职务之便,阻挠市公安局刑警总队等办案部门依法办案,帮王天伦摆平了一起命案,使得王天伦手下成员逍遥法外,而王天伦等人的涉黑案的查处也严重受阻。尽管是通过他人将20万元送给了文强,王天伦甚至连文强面都没见上一眼。但王天伦接受办案人员调查时说,文强够“豪爽”,很讲“江湖义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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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黄镰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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