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的辩护律师高子程接受媒体采访。记者乔军伟摄
李庄六请法官集体回避被驳回 要求调阅看守所录像被拒 原因是根本没有录像
本报重庆讯 (本报记者张强)昨日,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庄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一案在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可以容纳200多名旁听者的第一审判庭座无虚席。李庄在法庭上称:“我的行为,不仅不能证明我有罪,反而证明我是一名优秀的负责任的律师。”
辩方的力量尤为强大,被告李庄本身就是一名经验丰富的律师,为他辩护的更是陈良宇案辩护律师高子程以及来自浙江的著名律师陈有西。因控辩双方辩论激烈,记者截稿时,庭审仍在茫茫夜幕中进行。
李庄一开庭语惊四座
昨天早晨8时过后,来自全国各地的记者陆续来到江北法院门口,而开庭时间为9时10分,可见李庄案在全国范围内受到的广泛关注。
甫一开庭,他便语惊四座。当法官宣读完审判员、公诉人和辩护人的名单后,李庄用标准普通话提出异议:“我申请3位审判员、3位公诉人和2位法院书记员集体回避。”旁听席上嘘声一片,李庄认为,他被控伪造证据、妨害作证,两项妨害司法的“受害者”都是当地法院,因此当地法院与他有明显的利害关系,而“运动员不能同时做裁判员”。审判长驳回申请,理由是:法律未就集体回避有明文规定。
李庄进而提出:“那我逐一申请各位回避。3位审判员申请3次,3位公诉人申请3次,一共6份申请。”审判长同样驳回。
提出5点申请均被驳
在公诉人宣读完《公诉书》后,审判长询问被告有无异议。李庄答曰:“我先提5点申请,在此基础上,我才会提出异议。一,《公诉书》列明的8名证人,今天一个都没到庭,我要求证人出庭;二,我要求对龚刚模作司法鉴定;三,我要求调取看守所的录像、录音,让法院判别我到底有没有诱导龚刚模作假证;四,我要求本案延后审理,因为本案是龚刚模案的衍生案件,应等龚刚模的案件有了定论再审我;五,申请异地审理。”
公诉人回答说,证人不愿出庭,无法勉强。李庄则反驳:“法院有权让其出庭。何况龚刚模和马晓军都在警方的控制下。”
公诉人又答:“江北看守所称并未安装录像录音设备。”李庄提高嗓门:“当初把我抓起来的时候不是说有录像为证吗?北京方面收到了重庆警方发过去的明文电报也说有录像为证,我倒要问,到底是谁在做伪证?”
审判长当庭驳回5项申请,李庄便口出“狂语”:“法院给我的《被告人权利告知书》上明明写了我有这些权利,审判长却驳回了。你们哪怕抬个屁股,出去解个手,然后回来跟我说‘经合议庭合议’也行!要不干脆剥夺我的被告人权利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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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强
编辑:
印权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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