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强案庭审60多个小时后结束 将择日宣判
2009年11月03日 03:10中国新闻网-重庆晚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黎强案庭审现场 市五中院供图

专案组正在办理“黎强”案 市检察院五分院供图

“黎强案”公诉人简介

冉劲:第一公诉人,负责全案统筹,宣读起诉书,公诉意见,进行答辩。

40岁,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先后担任过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一处、公诉二处副处长,现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公诉一处处长。2009年1月,因办理原重庆市经开区管委会主任唐文峰受贿挪用公款案荣记个人三等功。此外,他还曾在“非典”期间主办过封曼涉“黑”团伙案。

王茂刚:第二公诉人,负责对具体案件问题进行答辩。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助理检察员,法学、政治学双学士学位,从事检察公诉工作8年,曾办理过陈文波涉黑团伙案、原重庆市渝中区委副书记郑维受贿案等大要案件。

何强:第三公诉人,负责一部分举证工作。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助理检察员,法学本科学历,1994年从事检察工作,具有较丰富的办案经验。

江恬婷:书记员,负责案件辅助工作。

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书记员,刑法学硕士研究生。

240多本案卷,40笔犯罪事实,3万多字的起诉书……黎强涉黑案是近年来我市(重庆市)检察机关起诉案件中,各类案件材料数量最多的一个。6天的庭审中,3名公诉人和40名辩护律师庭上交锋。他们是怎么准备案件公诉的?背后有多少辛酸苦辣?昨天,“黎强案”第一公诉人冉劲及专案组成员接受采访,讲述了其中的故事。

案件材料塞了6大箱

冉劲咽炎发作,声音低沉、沙哑,6天的“舌战”,他的嗓子早已不堪重负。“黎强案”庭审第一天,冉劲没喝一口水,没停歇一下,花了2小时10分,读完3万多字的起诉书,声音洪亮,语句清晰。“读这个有点累!”冉劲说,完成这份起诉书,用了一个星期。初稿后,他又针对事实、证据、文字表述等方面做了几次修改。开庭前,他还将起诉书反复阅读多遍。

冉劲称,起诉书只是案件材料中很小一部分。“黎强”一案,被告人多达31个,犯罪事实也有40笔。在办案过程中,专案组总共形成了近40万字的审结报告和50万余字的出庭预案。多达240余本案卷,更是装满了6个大皮箱。10月31日晚,庭审结束后,4名办案人员用了1个多小时才将案卷全部移交完成。“箱子太重,上楼时要2个人才抬得动。”

每天工作14小时以上

早在8月初,冉劲等4人便组成专案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从那天起,他们没有休息过一天,每天工作时间都在14小时以上。为提高效率,专案组运用了“一图三核一表”工作法,明晰了黎强团伙的组织结构,及时提出250多条建议。9月23日,“黎强”案移交检察院,专案组仅用7天时间,就消化了240多本案卷材料,终于在“国庆”前将该案提起公诉。

书记员江恬婷去年研究生毕业,才到五分院工作。在专案组中,她是唯一的女性。江恬婷称,听到有31名被告,她很吃惊,也做了心理准备,但辛苦程度还是超出想象。年轻、时尚的江恬婷平时喜欢上网、逛街。自从接手案件,两个多月来,她没逛一次街。作为女性,她得到一些照顾,每晚11点,可以“提前”回家,而同事们则要加班到凌晨零点过。“虽然累,但累积了不少经验,值得。”

靠爬楼梯锻炼身体

面对40名辩护律师,冉劲坦言“并不紧张”。冉劲介绍,经过审查阶段的工作,他们对240多本案卷上的内容了然于心。准备了完整的出庭预案,数百个问题提纲。

尽管如此,每天的庭审后,冉劲和战友都会针对当天的庭审情况及时细化方案,对第二天庭审的部署进行完善,对最终形成的公诉词及答辩提纲等进行局部调整整理。

冉劲称,作为公诉人,保持体能很重要。没有充裕时间,冉劲就选择用爬楼梯的方式进行锻炼,每天上班、回家,他都会爬上六七层楼。此外,每天的工间操他也是一节不落。为了顺畅地念完起诉书,冉劲在庭审前仍不忘通过锻炼气息、喝浓茶等方法,确保最佳精神状态。

黎强自称“接受法制教育”

“庭审是技术活,也是体力活!”冉劲称,在他办理了数百起案件中,还没有遇到这种持久战。据统计,从10月26日到31日,“黎强”案足足花了6天。庭审时间长达60多个小时,每天的庭审时间最长13个小时,最短也有9个多小时。庭审中,一坐就要三四个钟头,再口干舌燥,公诉人都不敢喝太多水,避免经常上厕所。

法庭调查中,公诉人用一个个巧妙的问题,从对方口中“挖”得信息。举证过程中,他们更是举示了52组1849件证据。持续13个小时的辩论后,连被告人黎强也感叹“6天的庭审是法制教育”。肖庆隆哽咽道:“假如生命可以换回时间的倒流,我愿舍弃生命来换取人格和尊严,希望用我的犯罪事实来警醒世人。”最后,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一场“持久战”打完,冉劲和同事们选择了回家睡觉。昨天,他们又回到岗位,开始查办新的案件。

涉黑组织是黑社会初级形态

“我们坚信:正义必将战胜邪恶!一切敢于危害人民、对抗社会、挑战法治的黑恶势力都必将被历史所唾弃!都必将被人民所唾弃!黎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覆灭就是最好的例证。”10月29日晚6时许,冉劲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宣读了公诉词,对黎强团伙犯下的罪行进行了声讨和控诉。

冉劲称,黎强涉黑组织形式比较特殊。以合法的公司为依托,采取公司化的管理,形成了比较完整、稳定的组织关系。以区别于传统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黎强披着市人大代表的红色外衣,幕后操纵信访,以行使信访权为名,谋非法敛财之实”。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其行为完全符合刑法规定的涉“黑”组织构成要件。

冉劲解释,涉黑组织只是黑社会的初级形态,还不像西方一些黑社会组织那样完善。用黑社会的印象,来对比黑社会性质组织是不准确的。在我国,之所以规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就是要将黑社会发展扼杀在起步阶段。

新闻链接》》

公诉机关概述黎强涉案特点

1组织结构隐蔽。

以合法公司企业为依托,采取公司化管理模式,以家族成员为核心形成了一个层级分明、架构清晰的组织关系,组织内部基于经济利益形成自愿的依附关系。利用公司企业已有的组织架构,网络公司企业中部分人员,为追逐不法利益,实施系列有组织犯罪。

2黑商融合突出。

公司规模逐渐壮大,既有合法经营收益,又有有组织犯罪所得,以偷税、非法经营等手段聚敛钱财,经济势力雄厚。为实现对商业利益追逐的最大化,采取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寻衅滋事,实施有组织犯罪,借机获利,以黑护商,以商养黑、亦黑亦商。

3渗透控制的特征明显。

该组织通过操纵上访集访、制造群体性事件给政府施压,以及拉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其提供非法保护等手法,有意识地向经济、政治领域渗透。其意欲称霸重庆客运市场,公然破坏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庭审直击:

庭审周六23点结束 公诉人未提出黎强组织出租罢工证据

黎强“最后自辩”说到体力透支

黎强庭上自称人大代表 否认找黑社会"摆平"

黎强断然否认是黑社会 称"打警察算不上残害群众"

黑老大黎强: 我要是黑社会,干吗还到处上访

黎强开庭审判有备而来 80分钟逐一反驳所控罪行

黎强辩称市场“潜规则”将其逼上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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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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