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庭审现场的黎强(前排左一)和其余被告人 法院供图
日前,公安部下发第7批涉黑案件挂牌督办通知,对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8起涉黑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其中,原重庆市人大代表黎强团伙涉黑案赫然在列。
对黎强的庭审预计将持续5天,这个曾在大学食堂煮饭、再进工厂当工人、在公司车队搞安全、随后下岗创办公司、在交通运输行业发家的身家过亿的前人大代表将何去何从,受到舆论的密切关注。
在今天开庭审理的过程中,在坊间颇具传奇色彩的黎强,让旁听者见识了他多变的一面。
在庭审现场,戴着黑边眼镜的黎强表示,对于公诉人指控的9项罪名,只有非法经营罪和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基本符合事实,其余罪名,他逐一推脱。
断然否认是黑社会
对检方指控,黎强几乎逐一推脱。
检方指控,黎强牢牢掌握了渝强公司的人事权、财权和经营决策权,通过亲情关系、人事安排、经济利益笼络控制其家庭成员和公司管理人员伍树芹、何永红、伍树峰、来有刚、黎德明,在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中担当骨干成员,并以骨干成员为依托,进而笼络控制掌握其他组织成员为组织利益服务。为维护组织利益,黎强及其骨干成员来有刚、黎德明等人还以支付“工资”、“出场费”等名义,豢养了陈万友、郭显立、朱天强、蒋强、邓成伦、雷恩科、陈义及“鱼儿”(另案处理)等一批打手,为其提供暴力支撑。该组织通过上述手段,逐步形成了组织架构完整、组织关系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黎强及其组织的意图得以迅速传达和实施。
黎强则表示,对于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完全是莫须有”。
他多次表示,如果自己是“黑社会”,跟公交公司“还打什么打,直接跟他说一声,你要再来就把你办了”。偶尔,他会变换一种说法:如果我的黑社会罪成立,我就不找人了,怎么可能拿钱给他,我还要倒收钱。
同时,他断然否认自己在重庆市客运市场拥有强势地位。
检方指控,2005年11月,黎强召集其他几家民营客运公司负责人共同创建“共创公司”,公司章程中规定:如公司董事因执行公司事务、执行董事会决议的行为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或被拘留,则其他董事每人补助被追究者人民币200万元作补偿。其挤压竞争对手、对抗正常的客运管理秩序、进而控制重庆市客运市场的目的十分明显。
黎强对此的回应轻描淡写,表示那只是一个设想,注册并未成功。
而当他谈完对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异议后,突然发问:“请问审判长,是不是按这个思路来谈?”
“打警察算不上残害群众”
检方依据大量事实指控,黎强组织、领导其组织成员随意殴打他人,拦截、辱骂他人;聚众堵塞交通;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而黎强则声称,被害人中,有民警,有的是竞争对手公司参与打砸自己公司车辆的驾驶员,还有自己公司内部的驾驶员,“谈不上残害群众”。“内部经营纠纷,算不算罪,请斟酌。”他说。
而针对自己获知本公司所属出租车在长安铃木公司4S店加机油造成发动机出现故障或动力不足的事情后围堵长安铃木公司大门、制造群体性事件的指控,黎强表示,该公司和4S店相互推卸责任,“公司完全是个鬼子企业”,自己作为重庆出租车协会常务副会长,受领导委托和几人商量,如果协商不行,只能来硬的,“那是走投无路”。
他说,自己是受协会委托,堵的时间也只有20多分钟。
检方指控黎兵堵住西彭汽车站,其间公安人员对围堵车主反复劝阻,参堵车辆仍不肯撤离,直至相关政府部门同意开会协调,黎兵才召集参堵车辆陆续离开。面对这一指控,黎强回答说:“这事我不清楚,一人做事一人当,怎么栽到我头上?”
他说,自己后来问黎兵是怎么回事,黎兵说:“我们有道理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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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田文生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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