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的诞生:历史中的荣毅仁与邓小平
2009年10月14日 17:14凤凰网专稿 】 【打印共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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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任民:当时一个是吴志超,就是我刚才我讲的吴蕴初的儿子,一个是王兼士,他是这个上海闸北水电公司的总经理,一个是吴光汉他是我的同行。他是也是开化工厂的,一个是雷平一,他是过去也是中国实业银行上海行长,不知怎么地,就是我们这几个人,这几个人,就是去了以后,就真是从无到有,我们去,我记得是荘寿仓来接的,荘寿仓他来接。

当时大概十来个人,除了我们是上海去的六个,还有就是王军、叶选基,就是叶帅这个的侄子,还有荘寿仓。

解说:和平宾馆,曾经是北京令人瞩目的建筑之一,没有人能够想到,如今跻身国际一流大型企业集团的中信,最早就是从这里发际的,公司成立之初事无巨细,荣毅仁都事必躬亲。为了明确公司的定位及发展方向,在繁忙的公务之后,荣毅仁还在白忙之中亲自起草中信公司章程,规范业务经营范围。

荘寿仓(原荣毅仁第一人秘书82岁):你比如说,老板亲自撰写的中信公司的第一个公司章程,其中这个业务范围,第一是生产,第二是金融,第三是贸易,第四是高科技,第五是服务,这五种。这是在第一,中信的第一个章程,老板亲自撰写的,现在可以查去看,你再回想,生产就是,你投资工厂、贸易,外贸部统管没有进出口许可证,你搞什么贸易,搞不起来。金融,有中国银行,有各个银行,你怎么可以搞呢,金融,但是在章程里面就有这一条,但是没有明确的讲金融,而是讲的发行债券,接受委托发行债券。

发行债券本身是一个金融业务,所以老板当时根据那个情况,就是很多的词都是很隐蔽的,不跟当时的这个冲撞。

閔一民(原中信公司常务董事89岁):荣毅仁的办法是我们不写市场经济,我们写这是叫做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实行现代化管理,实际上就是市场经济,内部讲,外头人也不能说我们是资产阶级。

解说:依照当时的国情,“引进外资”来发展中国的经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面对周遭置疑的声音,如何突出重围,外商到中国来投资办厂,究竟占有多少份额,来为中国的经济建设服务?为此中央决定出台《中外合资企业法》,以法律的形式来规范外商投资的比例,包括荣毅仁在内的业内人士,便参与了合资法的起草工作。

李岚清:我觉得荣老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他提出来,《合资经营企业发》的基本的宗旨是鼓励外商投资,还是限制外商投资?我们不是25%,最多不能超过25%。这实际上变成限制外商投资企业法了,不是鼓励的么?我们的目标是要鼓励的,但是实际上我们起草的法律,限制的。

这个问题,说老实话,我们当时都感到耳目一新,他能提出这样的问题来,有道理,而且我还记得他讲过,他说怕什么,外商投资他把钱都投到这来了,在这盖了厂房,买了机器他能搬走吗?他都不怕,他外商都不怕,将来是不是会被我们国家没收,我们还怕干什么?所以这个我觉得那次他这个发表这个重要的意见,这个给我的印象很深刻,我觉得它是既爱国,又开放,又有学问。

吴敬琏:因为当时这个这种思想的禁锢非常的严重,你根本不能够跟外国合资,过去,是吧,合资就是卖国,那那么给它一个限制,那么试试看,20%会不会把中国搞垮了,就是采取这样,都是采取这样的试一试,看看行不行,如果大家都觉得没有问题,那么它再一步一步来做。

解说:荣毅仁的广泛号召力及政府背景作为靠山,似乎让中信公司顺风顺水,但是成立之初的中信,常常为资金的短缺问题所困扰。

嘉宾:当时开办的时候,信纸、信封买笔、买墨水,这些东西都没钱呐,那么老板的夫人,杨鉴清夫人,给了我一千块,就是拿这个钱来做,买笔、墨、纸、砚这些东西,包括印信纸等等。这是最后嘛她,当然我们后来还她了,应该如果说是中信的第一笔钱就是这个钱。

荣智健(中信公司常务董事):那时候在和平饭店借了几间屋,我父亲就拿出来了他的一千万,我父亲从来不管钱的,他没有钱,这个没有也从来不要钱的,都是我母亲管,就从我母亲那去拿了一千万人民币,那时候他说个拿出来你去,你去开,去。我要公司要用,要开办中信,当时我母亲的心里还想,这些都是国家做的怎么自己先拿出来,那我父亲讲说这个事情,什么事情叫做,这钱我一直说的,我不是要留给子女的,子女有本事他自己去做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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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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