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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台说史•哪个地方的人最喜欢偷菜?东北人有点冤

2018-05-07 14:51:27 凤凰网历史 小手

近日,“瑞典人偷香蕉”事件,网络地图炮之风日益浓烈,“瑞典人”大有超过“荷兰人”成为“被黑最狠地区”的势头。本文无意对“地域炮”这种根深蒂固的陋习做出更多批判,而是发掘这种行为背后的逻辑,为什么某些地区的人特别容易给大众留下爱贪小便宜的印象?

贪小便宜意味着对私有财产不尊重

这件事情虽然是个案,但是以海南人民为首,对东北罪犯的厌恶可谓由来已久,这次事件只不过是一根导火索而已。如果你上网搜索类似事件,以“东北人”“偷”为关键字,那么就可以搜出一系列类似事件,甚至有好事者将其编成一个系列。

但是,当你仔细观察那些“小偷”的言论,你会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地方,一些小偷根本不认为自己是在“偷窃”,口中念念有词道“我寻思着你不要呢”,甚至有的人会有理直气壮的语气说“有种你报警”,华丽地无视了正在拍摄的摄像头。显然小偷们是真的不认为自己的偷窃行为是犯罪。

视频中的这位大爷,声称自己摘的是“没人要的菜”,而后面的一大片菜园似乎在嘲笑这个借口

除非用卡车去装载,不然一个人能携带的蔬菜最多不过值几块钱,水果贵些也不过百来元,这些小偷们也是瞄准了这点,认为仅仅是这点钱不算偷窃,最多就是“手脚不干净”。他们丝毫没有注意到,偷窃这种行为不是金额大小的关系,而是这种行为本身是对私人财产的严重侵犯。

反例则出现在有着深厚私产传统的上海市。

在最为困难的年代,上海人的日子其实还不如乡下人,各家甚至连独立的厨房都没有,只能几户共用一个厨房。但就算是如此拮据的经济状态,如此容易“占便宜”的大环境,上海人却可以做到几户人家相识几十年,不偷拿邻居一滴油,不私用邻居一瓶醋,这是潜意识中对私产的尊重。(当然也能解读为小气鬼不占便宜,看你如何解读)

七十二房客的故事是一些老上海的真实经历

这种传统和思维方式是很多地区无法接受的,上海人“小气”的名声也有这些地区的人们推波助澜的因素,毕竟相识几十年却连一点油和醋都不愿意给,这也未免太小气了。

造就“单位人”特色的“共享经济”与“主人翁精神”

上海人和东北等地的人毕竟同文同种,无法从民族性上解释这个巨大的差异,唯一的解释是后天的生活环境导致这个结果。众所周知,上海是清末五口通商之地,同时拥有全国最好的地理位置,这造就了“东方巴黎”的美名,也让上海人有了私产意识。虽然建国后,通过公私合营将资本家的财产收归国有,但是这个意识却没有被消除。更为重要的是,上海有着仅次于北京的优惠政策,这让上海人在最困难的岁月也能保证没有饿死人。

虽然上海人也无法吃饱,但是饿死人确实没有

那些没有政策照顾,更没有私产意识的地区,则走上了一条截然不同的道路--共同体互助。所谓共同体在城市中的表现就是“社区”,按照芝加哥学派的说法,所谓社区就是“占据在一块被或多或少明确地限定了的地域上的人群汇集。但是一个社区还不止这些。一个社区不仅仅是人的汇集,也是组织制度的汇集。社区与其他社会群集的最终的、决定性的区别是组织制度,而不是人。

解放后东北的命运就改变了

中国的情况则略有特殊,与欧美现代城市社会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不同,发端于20世纪50年代的单位共同体实际上是19世纪中叶以来中国文明危机与社会重建的产物。1948年东北率先解放后,在哈尔滨、吉林、长春、沈阳等城市革命政权建设的过程中,单位制开始呈现出雏形。而到”一五“期间,以超大型国有企业的建立为契机,”典型单位制“开始形成,并由工业企业向政府和事业单位施展,成为改革开放前中国社会体制基础的制度架构和组织单元。

单位共同体的空间形态具有较强的封闭性,尤其是在”生产与生活高度合一“的超大型工业社区,在空间分布上具有占地面积大和高度集中等特点。以单位大院为载体,单位人及其家属体验到强烈的”单位办社会“的氛围。浓郁的单位氛围使得这一空间具有明显的封闭性,体制性的限制使得其员工无法走出单位的辖区,缺乏社会流动。

单位福利分房的点房大会

同时,单位的封闭性自然带来”排他性“。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福利保障体制使得单位人充满了一种优越情节,人们也不愿意轻易离开单位空间。此外,作为生活共同体和关系共同体,单位共同体也是建立在一系列真实的制度体系的基础之上的。诸如:工资制度、福利制度、党政双重体制、奖惩制度、福利分房制度、厂办大集体制度、子女接班制度等等。正是依靠上述制度体系,才能构建出单位共同体赖以存在的社会物理空间和关系空间。建国后,国家将这种组织结构从工厂延伸到商店、学校、医院、党政机关等社会的各种组织和机构中,将其变成”单位“。单位几乎垄断了所有与成员有关的社会资源,单位人完全依附于国家,从而形成了一种集政治、经济、社会各种功能于一身的高度合一的综合性社会管理体制。

类似的情况也体现在部队大院身上,当然他们的条件好得多,不需要”互助“和”共享“

封闭的环境,糟糕的生活状况,迫使”共同体“里的人,自发互助。

老王媳妇要生了,缺少营养,那么我家咬咬牙从每月的分配中抠出两斤来,给他点接济,看到他不经过我的允许就用我家的油也觉得无所谓,反正都是老相识了,我家遇到困难的时候他也会这么帮衬我的。

类似这种思维在”单位共同体“里面非常普遍,形成了非常具有中国特色的”单位共享经济“,在这种自发互助下,包括大批东北在内的”单位人“平稳地度过了困难岁月。

同时,因为众所周知原因,计划经济下的单位共同体或多或少存在这样、那样的资源浪费。大批的物资被堆砌在单位厂库、露天,经受日晒雨淋,最后腐朽损毁的事儿,相信有过大型公有制企业生活经验的人都曾经历过。一方面是相对贫乏的生活资源,一方面是被浪费的生产资源,有些活络的”单位人“便把心思动在了那些注定将不被利用的浪费物资上。

往好里走,就出现了发扬主人翁精神,利用各种废旧材料搞小发明小生产,盘活资源的劳动标兵;往坏里走,便有了挖厂矿墙脚自肥的芸芸大众。面对这两种情况,”单位共同体“的管理者自然不好发作,只得表扬前者的”主人翁精神“,无视后者的小偷小摸--毕竟把无法再进入生产环节的浪费物资(废品、残次品等),这口”大锅饭“留给自己人吃,缓解一下生活资源的匮乏,提涨”单位人“们的士气,将废物再利用,也是不错的选择。

于是,等而上之的”主人翁精神“被拿到台面上表彰,等而下之的”主人翁精神“被按到台下自我发酵,这才出现了”单位人“们贪图小便宜,用一句”我寻思着是不要的“,来为自己的偷窃行为进行无力无理辩解的惯性逻辑。实际上,在他们把这句话说出的一瞬间,他们真的没当自己的行为是偷窃。

好了,文到此处,我们已经知道不是中国哪个地方的人爱偷菜,而是生活在某种环境下的人爱偷菜。从这个角度来看,来自白山黑水的东北同胞们的确有点冤。很不凑巧的是,因为赶上了大时代的变迁,东北人受的这些小冤屈,不但暂时很难洗脱,反而有越描越黑,越辩越偏的趋势。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旧思想的”单位人“无法适应新时代

时至今日,”大厂矿大单位“的模式在大部分地区已经瓦解,东南沿海更是随着改革开放彻底抛弃了原有制度。现在的青年人大都是在和邻居互不认识,和同事同学彼此不熟的大环境下长大的,对财产的理解更接近于上海人即”私产不可侵犯“。

但是,在东北社会结构和改开前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在经济形势极差的前提下,互助在东北依旧是有必要的,人们随手拿走一些”小便宜“是不太好追究的。

笔者就曾遇到过这样一件事情,一个上海人因为某件事情替东北的同事垫付了八角钱,事后东北同事很快就忘了,觉得这是应该的。但是,上海人没有忘记,事后问起索要八角欠款,惹得后者大怒,觉得怎么这么点钱还问他要,更加深了上海人”小气“的印象,并且和他的上海朋友疏远了。

“精明小气”一直是上海人的标签

然而,上海人则觉得拿回才是应该,额度大小是次要的,关键是钱是“我的”,我有权索回,“所有权”才是关键,借你是“借”有权拿回去,“送”才是无法索回的。笔者只能感叹21世纪了,这种观念冲突依旧如此尖锐。

偏偏随着改革浪潮的进行,大量东北人迫于生计不得不南下打工,去处恰恰是私产思维以根深蒂固的东南,这就导致了包括这次偷窃在内的一系列冲突。

很多视频中小偷面对摄像机一脸无所畏惧,一副“不就几毛钱的菜”的表情,不觉得这点钱能让警察出动。很多人甚至不是有意识地去偷,而是就如同过去在自家厂矿里拿走不值钱的“废品”, “顺手牵羊”了一把,就算被抓也只是将菜归还了事而已。

海南某村实在受不了三观如此奇特的族群,选择一刀切

随着这几年资讯的二次大爆发,连续不断的小冲突,被放大到整个互联网上,也让东北人的形象从不到十年前的豪爽耿直变成了如今的“不守规则”和“不讲道理”。

而东北人也觉得委屈,他们的生活习惯里这种行为才是“守规则”,为了几块钱甚至几毛钱的菜去斤斤计较的“南蛮子”才是“不可理喻”。

万幸的是,随着事件的发酵,越来越多的网友加入了讨论,大部分人都不认为这是正确的,哪怕是“瑞典同乡”也仅仅只是要求不要“地图炮”,认同这种做法的人越来越少,相信某一天“单位共同体”的影响会彻底逝去吧。

责编:马钟鸰 PN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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