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街道办事处建豪华办公楼 标准超“省部级”(图)
中央三令五申严控党政机关新建办公楼
为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进一步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加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党政机关的廉政建设,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并就此作出过一系列规定,1988年9月22日,国务院颁布《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行条例》。1997年5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1999年12月,国家计委颁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要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水平,应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功能适用、简朴庄重。
2003年1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继续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培训中心项目建设的通知》(中办发〔2003〕3号),再次强调,“要把有限的资金更多地用于改善人民生活方面,继续从严控制党政机关新建办公楼和培训中心”。中办、国办重申并提出要求:严格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在审核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时,要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
2007年4月,中共中央纪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七个部委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在国家三令五申禁止党政机关建造豪华办公用房的大背景下,工作人员不足百名的洪家街道办事处却公然建造十层豪华办公大楼,令人困惑。本刊将继续予以关注。 (稿源:浙江工人日报 记者:冯伟祥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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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伟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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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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