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耕身:“杀智障者骗钱案”隐藏着怎样的现实?
2009年12月28日 08:08西安晚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周东飞:矿井杀人敲诈如何成为生财之道

2007年以来,自福建某煤矿首次发现杀人敲诈这种残忍的作案手段后,案发地很快向辽宁、云南、湖北等9省蔓延,发案近20起,死亡近20人,大量的涉案人员均指向四川雷波县,目前,案情已惊动公安部。(12月26日《楚天都市报》)

相关报道向人们描述了这种犯罪手段的大致过程:一些智障人员被像牲口一样圈养在深山之中,当地人称之为“娃子”。一些“娃子”被卖给需要劳动力的家庭驱使,而另一些则被更加歹毒的“主人”带到全国各地去“打工”,然后被伺机杀死在矿井下,“主人”再冒充其亲属骗取老板的赔偿金。这巨大的荒谬背后,到底掩藏着怎样的漏洞,以至于犯罪分子可以害命诈钱且逍遥于全国。

矿老板为什么会被这群心狠手辣的犯罪分子相中?与其说是因为他们有钱,因为矿难死亡赔偿标准越来越令人眼红,不如说矿老板们被犯罪分子看穿了底细拿准了命门。某些煤矿仍然是矿工的博命之地,所谓安全生产、科学管理不过是应对检查的一种说辞,根本没有被落到实处。否则很难想象,一个矿工为什么能被轻而易举地杀死在矿井之中,并伪造出发生矿难的现场。矿老板们事前听天由命,事后急于私了,对他们而言,人命不过是一笔赔偿,只要煤矿在隆隆运转,他们根本不在乎一笔赔偿,更不在乎赔给了谁。反过来说,他们经不起检查,经不起曝光,即便意识到骗子的马脚,他们也没有动力去追究。

对于那些从事杀人诈骗的犯罪分子来说,一面是睁只眼闭只眼的矿老板,一面是根本没有自主意识和反抗能力的智障者。如果说我们对于“娃子”的称呼还稍感陌生,那么对于智障者这个群体却在哪里已经谋面。不错,2007年山西黑砖窑事件中已经有了他们让人痛惜的身影,那时他们被窑老板和黑工头榨取血汗和劳力,尽管有人丧命于虐待,但罪恶还没有“进化”到直接拿其性命换钱的地步。经历了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之后,我们以为堪称羞耻和罪恶的黑砖窑已经彻底绝迹。出人意料的是,今年7月媒体又一次爆出黑砖窑再现的消息。有论者随即指出,黑砖窑并非重现而是从未消失。

是的,从未消失。今天我们可以说,不仅从未消失,而且一直在向着更无耻、更罪恶的地步发展。黑砖窑时代他们还是出力气的工具,到了黑煤窑时代他们的全部价值已经浓缩到一次性的“被死亡”。从榨取劳力到直接杀死,他们一直是作恶者手中的牌九,没有尊严,不用顾忌。如果我们还承认他们与我们一样是人,那么谁又来为他们维护尊严与利益?当罪恶与丑陋曝光的一刹那,有过一阵风式的所谓整治,此后一切又归于愚钝与麻木。若他们真的被看作人,那么不独杀害和圈养不能被容忍,即便是一个人的丢失也应引发政府和社会的一连串行动。事实上,他们被忽略了,不仅仅在那些明显作恶者的眼里。

也是在黑砖窑事件之后,有学者提出过“底层沦陷”的概念,引发了一定的共鸣。事实上,这仍是俯视之下的猜度。如果说底层果真存在,那么千百年来它一直没有停止过争斗与博弈,而不是今天我们才发现它“沦陷”了。任何阶层都同时并存着高尚和卑下、善行和犯罪、希望和绝望,那种认为某一阶层就一定善或一定恶的论断,不过是隔膜之下的污名化或乌托邦式幻想。出自贫困山区的农民向更为弱势的智障者举刀相向,当然让人心寒,但远远不必意外。几乎所有的严重刑事犯罪都会击穿我们的道德容忍底线,重要的是以法律、制度、举措去消弭这些反社会的恶行,而不是唏嘘吟哦“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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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耕身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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