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是售楼小姐 政府是什么
2009年03月31日 13:50凤凰网评论专稿 】 【打印已有评论0

今天有超过十篇评论都是关于潍坊市寒亭区政府的,新闻如下:

今年1月14日,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政府下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寒政发20093号),明确要求全区副科级及以上现职干部,每人至少销售一套住房,完不成任务的,按比例从所在单位已认定的全年招商引资额中扣减。

随后不久,寒亭区房产局制定出台了《关于机关干部购买(引荐)商品住房的考核认定办法》,要求全区副科级及以上干部每人至少购买或引荐购买一套商品住房,时间为2009年1月14日至6月30日;考核认定办法还规定,购买或引荐购买75平方米/套(含)以上商品住房的,认定为一套,不足75平方米/套的,按0.5套认定;并对完不成任务的如何从所在单位招商引资额中扣减做出详细规定;并同时表示,对考核结果每月予以通报。对于这项任务,寒亭区负责人在大会上再次强调,要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每月评比通报,完不成的要扣工资。

引用的有点长,主要是想让大家看看,做公务员多不容易啊,以后别老骂公务员了,呵呵。

很多评论都在说政府“媚商”,这实在是太过抬举开发商了,开发商算老几,能使唤政府办事?还是吴杭民说得直接:干部推销房产无非只为土地财政。所以,诸如“权力为何屡屡向房产商折腰”,“政府卖房的媚商奇观”,“政府咋成了房产公司的销售科”,“行政力量当了房市的马前卒”,严格地说,这样的标题都是不准确的,搞错了谁才是老大——应该是开发商为政府打工才对。

这样著名的周久耕局长禁止地产商低价销售才说得通。相关评论也提到,全国工商联在今年“两会”期间称全国9城市房地产企业的开发费用的总费用支出中,流向政府的部分(即土地成本+总税收)所占比例为49.42%,我记得当时这被一幅漫画形象地称之为“开发商也要撩蹄子了”。主仆关系是万万乱不得的,这不是为开发商辩解,而是这样容易混淆视线,让我们抓不到问题的关键。

干部成了售楼小姐,那政府是什么?答案很简单,就是公司嘛。所以根本问题是“地方政府公司化”,我特意把张鸣07年在南方周末一篇评论转过来:

地方政府公司化,是美国学者研究中国问题的一个有见地的概括。改革以来的中国现代化,是地方政府导向的现代化,在社会资源缺位的情况下,地方政府成为拉动现代化的最大动力,这是中国的现实和国情。本应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做守夜人的政府,一跃变成了主角,政府的利益跟经济活动有着直接的相关性,其行为、动机,都具有公司的特征。

从这个角度出发,寒亭区政府不过是中国地方政府的一个样板而已,他们唯一的过错就是做得太过直白。

如果要进一步反思,应该是中国地方政府为什么会公司化?张鸣的文章里提到93年的分税制改革,说中央“拿走了地方大部分优质税源,却依然难以遏制地方主义趋向的泛滥”,实际上这句话也可以倒过来理解,从财政的角度出发,拿走了大部分优质税源,那地方政府的开支从何而来?如果中央不能提供足够的财政支持,那地方政府公司化就是必然的结果。批评寒亭区的政府官员为了政绩不择手段也意思不大,而是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政绩观?追求GDP的简单政绩观的合理性在哪里?

不进一步深谈了,有兴趣的读者可以自己去找找相关文章仔细看看,可以用“地方政府公司化”、“分税制”、“GDP政绩观”这样的关键词搜索,我个人推荐周黎安教授关于地方政府官员“政治锦标赛”的文章,和曹正汉教授关于中国地方政府“抓经济发展的主动权”行为模式的文章。这里就先偷个懒了。

凤凰网评论编辑: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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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评中评:最该担忧的是没有任何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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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远文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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