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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主制度是特殊的
民主观念中包含具有普适性的价值,民主制度却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人类追求民主愿望是共同的,但实现民主的道路却各不相同。民主观念是一种精神现象,它来自实践又在一定程度上超越实践,上升为一种社会理想。而民主制度则是现实的,它要受到历史与现实的社会条件的规定和制约。因此,历史与现实中的世界各国政治制度总是各具特色,表现出多元性和多样性的特征。人类社会的制度变迁,从本质上讲不是精神文化现象而是政治历史现象。从根本上讲,社会制度是人类对于重大的社会历史问题的规范化、法律化、程序化的解决方案。社会制度产生和发展的前提是面临的重大社会历史问题,从根本上讲,制度不是来自人们的主观而是来自解决问题的现实需要。因此,对于每一个国家与民族来说,它所遇到的时代课题与任务是其选择和建立什么样的社会制度的根本原因,时代课题与任务设定了制度选择与建设的目标。除此之外,历史文化传统、现实环境条件和意识形态是影响制度变迁的三大要素。
历史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进程。一个事物,既是一个过程的结果又往往构成下一个过程的原因;每一个时刻,既是一个终点又是一个起点。连续性对于社会发展变动起着无法避免的约束作用。任何一个制度的选择和建立都不是突然的、偶然的,人们可以从它的身上看到历史的影子。一种现实的制度必然要受到以往制度以及相关因素的影响,这种影响往往以习惯、习俗的方式表现出来。以往制度以及相关因素对一个新制度的建立及其变化的影响,被称为“路径依赖”。其实,不妨把“路径依赖”更泛化地称为历史文化传统的影响。
影响制度变迁的第二个要素是现实环境和条件。人们不能凭空解决社会问题,人们要受到环境的制约和资源等物质条件的限制。马克思说过,人们只能完成他们能够提出的任务。“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人们只能根据他们可以掌握和运用的资源,同时考虑到国内外的现实环境,做出决定和选择,建立起这样或那样的制度。而且,还要根据形势的变化不断地进行修正和调整。从这个意义上讲,制度有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一面。
影响制度变迁的第三个要素是意识形态,即占主导地位的社会意识也会对制度变迁产生影响。这是影响制度变迁的主观因素。制度变迁不是纯粹的客观进程,但主观因素的作用是有条件的。主观因素是在客观因素设定的可能性空间范围内发挥作用的。
由于世界各国在其历史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和任务不同,历史文化传统、现实环境条件和意识形态不同,因此,世界各国的社会制度各有不同是毫不奇怪的。而且,不仅各国制度之间有所差别,即使是一个国家不同的历史时期其制度也有所不同,这也是人类社会制度发展史上带有规律性的现象。
就民主制度而言,一个国家选择和建立什么样的民主制度,在一种制度类型下选择什么样的具体的民主形式,则是由这个国家面临的历史任务决定的,是受到这个国家的历史文化传统、现实条件和这个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深刻影响的。由于诸多变量的存在,一个国家即使选择了民主政治的道路,那么最终它具体选择什么样的民主形式也必然是千差万别的。用一个统一的指标对这样一个复杂的历史进程进行判断是不科学的。
概括起来说,我认为:民主既是普适的又是特殊的。民主的普适性是形而上的,是就价值观层面而言的。我们承认民主具有普适性,表明我们认同民主作为人类一种长久的理想追求的精神价值。也正是在这个层面上,有的学者讲:民主是个好东西。民主的特殊性表现在制度层面,民主制度是具体而特殊的。人们追求民主,却不能任意地实施民主,民主是有条件的,各国的民主制度、民主实践因具体的历史环境与条件而不同,因历史任务而不同。有的学者从民主特殊性的角度提出了一个很好的命题:我们能够实行什么民主。
坚持民主观念上的两点论,可以为我们正确地对待民主问题提供科学的方法论。承认民主普适性的逻辑意味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人类政治文明的继承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吸收和借鉴人类以往民主政治实践的有益成果;民主特殊论的逻辑意味是:必须拒绝照抄照搬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政治模式。坚持民主普适性与特殊性的两点论,我们才能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进程中,做到既博采众长又坚定不移。
作者:
吉力
编辑:
吴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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