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无感情?历史档案中的杨乃武与小白菜
2009年09月09日 09:22《文史春秋》 】 【打印共有评论0

胡瑞澜奉旨复审

有个刑科掌印给事中王书瑞,上奏再次垂帘听政的慈禧太后,指出此案可疑之处。慈禧太后派浙江省提督学政胡瑞澜复审此案。胡瑞澜与杨昌浚私交甚厚,他到杭州后,和杨昌?密谋,决定维持原判。胡瑞澜虽知道杨乃武冤枉,却不能让他申冤,办法是从他的供辩中找出破绽,堵住他的口。

原来,杨乃武在供辩中急于洗刷自己,有两处不实:一是他胡说八月二十四日是余杭县衙役何春芳在葛家与葛毕氏通奸,被葛品连撞见,胡瑞澜传来葛毕氏与何春芳,二人皆否认此事;二是杨乃武诬称葛品连死后,余杭县衙役在葛家“私议两日”,借以勒索他,经审,亦无此事。

胡瑞澜又审葛毕氏,令葛毕氏务必说清“葛品连如非中毒,到底因何死亡?”葛毕氏不知道,胡瑞澜以刑相吓,葛毕氏只得胡说丈夫因负债过多,无力偿还而自尽。胡瑞澜又问她:“欠谁的债,以何方式自尽?”葛毕氏无言以对,只得承认是胡说。

胡瑞澜抓住杨乃武与葛毕氏在无关紧要问题上的不实之词,小题大作,并咬定其他事上也是假话,用“跪火砖”等酷刑对他俩日夜不间断地“熬审”,迫使他俩不敢再翻供,其实这也是替杨昌浚打击报复。

最后一堂,杨乃武双腿被夹断,葛毕氏乳头也被人用铜丝穿入,二人画供时已气息奄奄,神志模糊。文艺作品写杨乃武将姓名写成“屈打成招”四字,查无此事。其实是杨乃武失去知觉,差役抓他手按个手印。

老奸巨滑的胡瑞澜在给慈禧太后的奏折中,一方面肯定了以前审讯的结果,另外又想借主持科举考试一走了之,以免节外生枝。杨乃武已经彻底绝望,在狱中作联自挽:

“举人变犯人,斯文扫地;学台(胡瑞澜)充刑台,乃武归天。”

翁同龢伸张正义

刑部右侍郎夏同善与翁同龢均是光绪皇帝的老师,为毓庆宫授读。夏同善丁忧期满要回京,杭州著名的中药店胡庆余堂老板胡雪岩为夏同善饯行,胡雪岩席间提到杨乃武冤案,夏同善答应回京后相机进言。

翁同龢在咸丰六年(1856年)中状元以前,曾在刑部当差,他在任光绪帝老师之前,还曾任过刑部右侍郎。正在此间,发生了杨乃武与葛毕氏案。慈禧太后见了胡瑞澜的奏折后,传谕:“着刑部速议具奏”,翁同龢接到上谕第二天,即向刑部浙江司索取杨昌?、胡瑞澜的奏折及附的《供招册》,细核了杨乃武、葛毕氏的“招供”与“翻供”,发现几处可疑,都用标签标出,出示给刑部尚书桑春荣看。桑胆小怕事,且杨昌?每年都重金贿赂他,他也不想得罪杨昌?,主张维持原判。

于是,翁同龢采取了一些策略,先联合其他有关官员,如与翁同龢同值毓庆宫的张家襄、广寿,刑部左侍郎绍祺等,大家一致同意平反此案。然后,他们一起和桑春荣展开了长时间辩论。桑只好让步,同意发文给胡瑞澜,让他将可疑之处再审。翁同龢的换帖弟兄荣禄此时正任步军统领,翁请荣禄抄写杨乃武两次 “供辩”原文进行研究,发现杨乃武提出的可疑之处,胡瑞澜上奏时极力回避,已经是欺君罔上。

光绪元年十月三十日,翁同龢联合刑部尚书崇实、桑春荣,礼部尚书灵桂,刑部左侍郎绍祺、黄钰和右侍郎载崇、钱宝廉,联名给慈禧太后上奏折,对胡瑞澜的复审提出四点疑问:第一,(同治十二年)八月二十四日杨乃武到底去葛家否?第二,杨乃武在“钱宝生”的药铺买砒霜否?第三,(证人)王心培发现过杨乃武来葛家否?第四,刘锡彤之子参与此案否?慈禧太后看了奏折,当天就降旨,令胡瑞澜将上述四个疑问审理清楚,“不得稍涉含糊,意图迁就”。

在京的浙江籍官员知道慈禧太后的上谕后,18人联名上书都察院,重申“八月二十四日杨乃武并未去葛家”,刘锡彤逼迫“钱宝生”写卖砒霜给杨乃武的伪证词。大家还提出:

第一,余杭县监生吴玉琨曾到县衙作证,杨乃武十月初三日到南乡岳父家,初六日才回余杭。而杨昌浚在报刑部时称杨乃武初三日买砒霜,初五日给葛毕氏,出现明显漏洞。因此胡瑞澜复审改为“初二买砒霜”,并勒令吴玉琨将证词改为杨乃武“初五回余杭”,以证明这天杨乃武给葛毕氏砒霜。

第二,胡瑞澜复审后,犯人与证人均不画押,无法结案,胡瑞澜令葛品连之母沈喻氏一人代画了8个人的供词。

第三,若杨乃武真的在初五给葛毕氏砒霜,葛品连初九才发病,难道发病前四天杨乃武就能预料得到吗?

都察院将这18人的呈文上奏慈禧太后,慈禧对胡瑞澜也不信任了,十二月十四日再次传旨将本案犯人、证人及案卷押解到北京,由刑部亲自审讯。

杨乃武   喻氏   毕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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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余刚   编辑: 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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