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无感情?历史档案中的杨乃武与小白菜
2009年09月09日 09:22《文史春秋》 】 【打印共有评论0

酷刑下冤上加冤

杭州知府陈鲁听了案卷后,一拳击在案卷上,说:“奸夫淫妇谋害亲夫!”立即传审杨乃武,根本不容他分辩,即施“跪火练”酷刑。杨乃武双膝被烧焦,只得招供:自己与葛毕氏同院居住,后“调戏成奸”,八月二十四日二人在葛家“房内玩笑”,被葛品连撞见,自己逃走。九月二十日,见到葛毕氏,她说被丈夫责打,自己“恋奸情热,起意把葛品连毒死”。十月初五日将砒霜“密交葛毕氏收藏,嘱她乘便下手”。初九日,葛毕氏把砒霜和入桂圆汤内,毒死葛品连。

陈鲁追问砒霜自何而来?杨乃武想起从余杭到杭州,经过东乡仓前镇,曾见有一家药铺门口挂着“钱记爱仁堂”的招牌,随口供认:“因有事去杭州,十月初三日路过仓前镇,在爱仁堂捏称毒鼠,用钱四十文,买得砒末一包。”陈鲁问药店老板叫什么名字,杨乃武胡说是叫“钱宝生”。

陈鲁又审问葛毕氏,她惧怕再受刑,所供同前。接着传证人,先传沈喻氏,她听到杨乃武和葛毕氏的供词后,也顾不得考虑是真是假,只是满腔仇恨要为儿子报仇,因而信口开河、胡说八道:“初九那天下午,我给儿子换衣服,见七窍流血,浑身发黑,盘问媳妇,她承认是杨乃武给她砒霜,毒死我儿子,十一日我便报官。”陈鲁也不想想,初九就知道自己儿子被毒死了,何以十一日才报官?再传王林和王心培,他们心里明白:八月二十四日葛品连责打妻子,杨乃武并未来葛家;葛品连死前发烧,确有病情,但他俩见杨乃武和葛毕氏都已承认,何必再为他们申辩,遂也信口雌黄,作了伪证。

十月二十七日,陈鲁令刘锡彤传讯“钱宝生”,实则他叫钱坦,根本没有卖过砒霜给杨乃武。刘锡彤让陈湖和沈彩泉威逼利诱,钱坦只得承认卖砒霜给杨乃武。此时,自刘锡彤以下,大家都知道杨乃武与葛毕氏是冤枉的,但各自出于个人目的,不仅无一人为他们伸张正义,且都竭力作伪证。

陈鲁接到钱坦的伪证后,草草定案,根据《大清律例》拟罪:葛毕氏“凌迟处死”,杨乃武“斩立决”,上报浙江巡抚杨昌浚。

杨昌浚审此案时,为慎重起见,派黄岩县候补知县郑锡滓到余杭县微服私访。刘锡彤事先得消息,盛宴款待,重重贿赂,二人竟联名回复杨昌浚,称“案情确凿,无冤无滥”。杨昌?也没留意调查者和被查者居然共同写“密访”结论,于是上报刑部。各级官吏草菅人命,可见一斑。

杭州府三堂会审

刑部接到案卷后,正在复核。同治十三年(1874年)四月,杨乃武在狱中写了“供辩”,详细揭露了葛毕氏受刑后攀诬自己,自己亦在酷刑下屈打成招的经过,并设法将这份“供辩”送到自己姐姐叶杨氏(杨菊贞)手中。叶杨氏让家中佣工王阿木和其堂弟王和尚,携杨乃武的“供辩”到京师都察院呈递。京师都察院按例行公事,将此“供辩”发还杨昌浚复查此案。

杨乃武在“供辩”中控告陈鲁严刑逼供,但杨昌浚却令陈鲁复审此案。陈鲁复审时,根本不许杨乃武分辩,只是用重刑威吓,杨乃武知道,寄希望于陈鲁平反此案,无异于与虎谋皮,为免再受皮肉之苦,只得再次招认;葛毕氏更不敢翻供。陈鲁仍照原审结果,上报杨昌浚。

这年九月,杨乃武再次写了呈词,由其妻詹氏托人上京师步军统领衙门上告。步军统领衙门又上奏朝廷,慈禧太后第一次知道这案子,降旨:“交杨昌浚司亲提严讯。”杨昌浚发现事情闹大,决定请湖州知府锡光代为复审,因为他知道慈禧太后对他们这批汉人封疆大吏不信任,希望由一位满人官员复审,一是取得慈禧信任,二是万一发现复审有问题,自己可以开脱责任。

锡光正要复审,同治十三年(1874年)十二月五日,同治帝病死,光绪帝继位。国有大丧,一切政务均要搁置,锡光赶回湖州府设奠哭灵,直到第二年(1875年)二月十二日才继续复审。这次复审即为后来文艺作品中所描绘的“三堂会审”。

这次审讯没有动刑,杨乃武、葛毕氏双双翻供,讲出历次严刑逼供之事;钱坦也讲出刘锡彤如何威逼他承认卖砒霜给杨乃武之经过。锡光不知如何是好,请示杨昌浚。杨心想:以前历次上报朝廷,都坚称案情确切,若这次否定了,等于否定了自己以前所为,会影响前程,因而以“未能审出结果”的话搪塞朝廷。

杨乃武   喻氏   毕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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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余刚   编辑: 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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