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变“雄鸡”:近代中国边界的变迁
2009年07月24日 08:38中华网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三)清朝东北边界的确立

1643年,沙俄以雅库茨克为据点,向中国黑龙江流域扩张,比较集中的有三次:

1643年-1646年波亚科夫入侵

1649年-1653年哈巴罗夫入侵

1653年-1658年斯捷潘诺夫入侵

在清朝东北边疆军民的反击下(1685年和1686年有两次雅克萨反击战),沙俄的殖民扩张受到遏制。

在清政府的要求下,中俄于1689年通过谈判签订了《中俄尼布楚条约》,这是中国历史上与外国订立的第一个条约。条约第一条规定:两国以额尔古纳河、格尔必奇河、外兴安岭至海为界。其中将外兴安岭与乌第河之间作为待议区,条约规定:

乌第河一段“土地应如何分划,今尚未决,此事须待两国使臣各归本国,详细查明之后,或遣专使,或用文牍,始能定之”。

为了抵制沙俄在北方蒙古地区的扩张,清政府要求与俄国谈判北部边界的划分。经两年谈判,1727年9月1日,中俄签订《不连斯奇条约》。

《中俄尼布楚条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边界条约,由《阿巴哈依图界约》和《恰克图界约》组成。条约划定了自沙宾达巴哈至额尔古纳河上游清朝北部与俄国边界的走向。今天是蒙古人民共和国与俄罗斯的边界走向。

虽然清政府在签订《尼布楚条约》和《不连斯奇条约》时作出了让步,但这两个条约确立了近代意义上的中国东北和北部边界。史学界评价这两个条约是平等条约。

(四)清王朝继承和恢复中国历史上的大一统疆域

1683年,清出兵收复台湾,次年设台湾府,隶属福建省。1727年,清在西藏设立“驻扎西藏办事大臣”(简称“驻藏大臣”),对西藏事务实行直接管辖。

1755年至1757年,清军先后平定准噶尔,统一了西域天山以北地区;1759年又出兵平定大、小和卓之乱,统一了西域天山以南地区。

清王朝在入关后经过百余年的努力,至此最终继承和恢复了历史上中国的大一统疆域,其中东北和北方通过与俄国签订条约,正式划定了边界。经过分区测绘,1762年形成了《乾隆内府舆图》,是为清代疆域之依据。

史学界一般认为,2000多年间,中国历史疆域的管辖范围、治理方式等是不断变化的,但至18世纪中期《乾隆内府舆图》形成,中国的历史疆域最终确立,此时疆域面积约1270万平方公里。在继承前朝的基础上,清对边疆地区的治理仍实行因地制宜和因俗而治的多种体制。主要有:

六部直辖行省制,延续前朝对云南、广西、台湾的行省体制。

军政合一的军府制,在新疆、东北、蒙古、西藏等地创建。

与军府制并行的藩部制,创建或延续的蒙古札萨克制、新疆南部伯克制、西藏拉章制等。

与边疆行省并行的土司制,延续前朝在云南、广西等省的土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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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厉声   编辑: 梁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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