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家汇回海角七亿 “高院”质疑其诚意
2010年04月17日 12:03台海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台海网4月17日讯 台湾“高等法院”昨天在陈水扁的延押裁定中,质疑扁家汇回海角七亿的“诚意”。检方说汇款回台的时间,关键在于陈致中与海外银行处理投资帐户变现的积极度。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特侦组指出,瑞士检方的发言人都已接受媒体访问,证实瑞士与台湾检察官对扁家被查扣的资金有共识尽速汇回台湾。瑞士检方必须经一定程序,但更重要的是,等扁家在瑞士的银行将投资债券、股票等处分变现。

“高院”裁定指出,黄睿靓委托瑞士美林银行在开曼群岛成立的宝昌公司帐户,于九六年月经过评估,帐户资产达一千一百八七万一千美元。

陈致中虽然提出给银行的电子信函,强调要不计损益、尽速汇回台湾;但银行后续与扁家的联系、往来,包含银行在处分相关资产如涉及亏损时,可能必须再和扁家确认;因此汇款回台关键,在扁家与海外银行联系处理的积极度。

检方   诚意   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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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王尚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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