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毅评论陈水扁弊案挨告 法院判决不用道歉
2010年04月16日 09:52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新网4月16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前年陈水扁弊案爆发期间,国民党民代邱毅公开指称,台当局前“财政部长”林全在金改过程中,是陈水扁妇人吴淑珍支使的对象,林全要求邱毅道歉。台北地方法院15日判决邱毅不用道歉,全案可上诉。

前年12月9日,林全接受特侦组以证人身份传讯,就扁家所涉贪污、洗钱等案说明。

法院判决书指出,在林全赴特侦组的前一天,邱毅公开在媒体谈论,并指林全角同“南港展览馆案中的余政宪”、“龙潭购地案中的李界木”,在金改过程中,是吴淑珍支使的对象。林全提出民事损害诉讼,要求邱毅登报道歉。

法院审理认为,邱毅所言是指林全在“二次金改”过程中扮演执行者角色,并非影涉他收贿,相关言论属可受社会公评之事,因此判决邱毅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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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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