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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8月29日电 国民党2008候选人马英九任台北市长特别费案,再生争议。检察官发现最重要的第一次侦讯内容,初步清查只有录影光盘,没有录音带。此结果已影响和延宕全案移送二审上诉时程。而台北地检署28日下午也将厚达37页的上诉书送达台北地院。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检察官以“先声明上诉,详细理由后补”方式提出上诉后,又申请调阅马英九去年11月,两次侦讯全程录音、录影光盘,结果发现最重要的第一次侦讯内容,只有录影光盘,没有录音带。而此结果已影响和延宕全案移送二审上诉时程。据了解,北检日前虽已声明上诉,但上诉理由书迄今仍未呈送法院。侦办该案的特侦组检察官侯宽仁说,检方调阅马英九侦讯内容,主要是为了研拟上诉理由。
马英九律师团也将依葫芦画瓢
检方依据马英九在2006年11月14日第一次接受承办检察官侯宽仁讯问的笔录,马英九自承特别费是作为“公用”,因此日前特别向合议庭调阅马英九这次的侦讯录音光盘。
据称,一般诉讼实务,检方移送法院审理的卷证资料,合议庭不会特别清点侦查中录音、录影光盘数量;但特别费案,合议庭则命书记官制作清册。至于为什么会缺马英九第一次侦讯录音光盘,是检方漏未移送,还是夹杂其他资料中,还在清查中。
马英九辩护律师团认为,检察官不附理由就申请调阅马英九侦查中两次侦讯录音、录影光盘,为了维护当事人的权益,未来也将申请调阅特别费案所有证人侦查中录音光盘,作为“反制”。
特别费案还未移送高院上诉审理,检辩就频频出招和反击,台面下的争战,丝毫不输法庭上的激烈攻防。
等待光盘暂缓移送二审
台北地院本月14日,一审判决马英九特别费案无罪,台北地检署三天后收到判决书,只讨论三十分钟,就拟出五点上诉理由声明要上诉。
承审“国务费案”的合议庭,收到检方声明上诉状后,原本迅速整卷,要将全案移送“高院”二审,因检方另以“公函”,请求调阅马英九去年11月14日、23日,两度接受侯宽仁检察官侦讯的全程录音、录影光盘,为免卷证送上诉,无光盘可交付,只得暂缓移送“高院”。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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