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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秀莲苏贞昌涉机要费 绿委主张大赦
2007年03月02日 10:29投票数: 顶一下  【

继陈水扁涉入“国务机要费”案、前台北市长马英九涉入特别费案后,如今又传出台湾的吕秀莲、行政院长苏贞昌等人均卷入“国务机要费”风暴。民进党立院党团干事长王幸男3月1日表示,无论谁违法都该严办,党内有意参选“总统”的四大天王均应小心处理相关问题;而前立委林浊水则主张大赦,称“国务费案”及全台行政首长的特别费案都适用,若不大赦将是巨大的政治风暴。

查黑中心调查机要费案,法院审理核对发票时赫然发现吕秀莲及前后任“总统府”秘书长邱义仁、苏贞昌均疑似以私用发票报帐,恐涉及伪造文书和诈取财物的贪污罪。

对于绿营天王卷入风暴,民进党立委王幸男认为,无论哪个天王,若可能涉及特别费争议都应小心处理,避免被民进党提名为总统参选人后,才发现有相关问题,那将是党内不幸。他说,面对此风波,吕秀莲不该逃避,应在回想相关情况后正确响应比较好。

前立委林浊水则再提“历史共业说”,他认为,唯一能处理这些“历史共业”的方法就是由“立法院”通过大赦决议,否则继续下去,台湾承受不起,势必会垮。他说,依现况来看,检察官和法官肯定“硬干”,来一个、办一个的机会很大,历任行政首长都可能有问题,会是巨大的政治风暴。

林浊水认为,机要费和行政首长特别费本质相同,都是公务预算与交际费用,所编列的预算项目也一样,因此陈水扁的“国务费案”也应大赦。他呼吁检方尽快侦办、审理这些特别费案,别有太多的政治顾虑,反正迟早得面对,不如早办早了。

“国务机要费”案去年11月3日侦结,根据调查,陈水扁与吴淑珍共犯贪污治罪条例的“利用职务上之机会诈取财物罪”,总共假借“国务费”核销机会,从2002年7月到2006年3月,连续诈取新台币1480.408万元。由于陈水扁依“宪法”规定具有刑事豁免权,检方先将陈水扁夫人吴淑珍等四人提起公诉,至于陈水扁将于卸任后由检方追诉。

   编辑: xw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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