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左派」与自由主义的政治学之争
2008年12月09日 16:39二十一世纪 】 【打印

一、 「自由优先」对「平等至上」

自由与平等是西方政治哲学自近代以来讨论的核心问题,西方政治哲学基本架构就是围绕着这一对概念展开的一系列理论与观点。实际上,自由与平等之所以成为西方政治哲学的主要论题,其原因就在于市场经济过程中个人权利的张扬,因为市场的前提是必须保障「经济人」独立自主、不受任何力量侵害与市场相关的权利,因此,「新左派」和自由主义在90年代进行自由与平等之争,就一点都不奇怪了。不管自由主义主张「自由优先」还是「新左派」主张「平等至上」,他们的话语都从中国市场经济这个最大的现实说开去的。

自由主义者把个人自由放在最优先的地位来对待。徐友渔论证道,理论要说服人,就要彻底,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而事物的根本不是别的,只能是人本身。说到人,首先是个人。个人构成人群,构成社会,在发生学和本体论的意义上,个人是优先的。人类以人为尺度看待万物,而个人以自己为尺度看待他人和外物;每个人具有一套完整的神经和感受系统,快乐和痛苦首先是,最终也是个人的。因此,从认识论和价值上说,个人是基本单位。因此,自由首先是个人的。个人自由的优先性并不意味着抹杀人的社会性,正如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所说,在理想社会中,「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以个人自由为出发点,派生出自由主义的一系列重要主张。另外,徐友渔还指出,自由主义认为对个人财产的保护是保障个人自由的重要条件,得到法律保护的私有财产权是个人自由的基础。(徐友渔:《自由主义与当代中国》,载《开放时代》,1999年5、6月号)

自由主义者还从诺齐克那里寻求理论支持。他们断定,诺齐克是主张个人的权利优先于国家的权力。他们是这样解读诺齐克的:国家只能作用于属于个人权利之外的活动空间,而不是个人享受国家权力之外的活动空间;是个人的权利决定国家的性质、合法性及其职能,而不是国家的性质、合法性和职能决定个人享受多少权利,任何侵犯个人权利的国家行为都是不正当、非正义的;个人拥有绝对的权利,这种权利的边界,没有经过权利的 所有者的自由同意,是任何国家权力都不能任意逾越的。每个人的权利不受国家权力的制约,只受他人权利的制约。(刘军宁:《个人权利的优先性》,多维新闻社2000年12月13日)

自由主义者在论证「自由优先」的同时,还阐述了自由与平等的关系。在自由主义者看来,人的平等是指法律面前的平等,所有人都应受到以自由为依归的法律的同等保护和同等对待。这便是平等的首要涵义。这种平等权是不可剥夺的、不可让渡的权利。平等权的目的是为了让每个人享有最大限度的选择自由,来充分实现人在各个方面的潜能。平等权同样意味着可以享受个人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的自由,因而也享有免遭其他人或个人联合体侵害的同等自由。平等并不意味着机会的绝对平等,而只是意味着享有机会的同等自由。平等不意味着政府应对所有社会成员提供同等的保障,也不意味着人们有权平等地占有政府提供的物品。 在经济方面,平等权指的是机会的平等,即免于政府对个人通过自身的努力来追求物质财富方面的任意限制。按照自由主义的看法,为个人提供经济方面的保障首先是个人或由个人自愿结成的团体(如家庭)的责任,而不是政府的职权。没有一个政府有能力为所有的个人提供经济的保障;而政府一旦作出这方面的承诺,通常是为了让人们放弃自由,其结果是个人为在经济上得到保障却失去了自由。政府对个人提供的帮助越多,对受助者的命运的操控也就越多;自由主义信奉的是权利的平等,而不是结果的平等。权利的平等始终是自由主义的一个重要理想。平等的权利即公平的待遇,指的是人类在若干方面享有得到平等对待的权利,而不管他们之间存在甚么样的差别。平等的结果则要求人类在分配上不应当有差别。平等的权利并不排除差别,并不产生平等的结果(不论是在机会的平等利用上还是在财富的平均分配上)。自由主义坚信,每个人都应该有机会来改进自己;唯一的、真正的平等是道德和人格上的平等,以及相应的自然权利上的平等。经济上的平均不是经济的进步,一旦财产与私人占有分离,自由就失去了根基。平均主义的道德观会破坏私有财产和社会道德。人既然在天赋和能力上是不平等的,在社会中就会表现为个体之间的差异,多样性与复杂性是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社会中财富和社会地位的差异不仅不可悲,而且是一个良性社会所必需的。(参见刘军宁:《自由主义与公正:对若干诘难的回答》,《当代中国研究》,2000年第4期)

「新左派」从文化的角度来驳斥自由主义权利观的普世性,来为平等辩护,强调「平等至上」的原则。「新左派」认为,权利自由主义和欧美国家宪章的特征之一,即坚持界定一系列的个人权利、保证平等对待公民享有的各种尊重。权利自由主义及其在法律上的体现,是把个人权利置于集体目标之前。但是,这一权利自由主义的基石正在面临「承认的政治」的挑战。权利自由主义是一种普遍主义的、怀疑集体目标的模式,它不理会保存文化差异这样的集目标。显然,诉诸集体目标的差异政治不仅包含了关于好生活的实质性判断,而且它在某些方面或某些情况下承认,文化保存的重要性甚至超过了同等对待所有公民的重要性。

「新左派」认为,自由主义对差异的漠视起源于它的价值中立的预设,似乎只有这一预设才能保障不同文化背景的人进行平等的交往。自由主义理论不断地重申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政治与宗教的区分,目的之一就是将那些可能引起争议的差异和分歧安置在一个与政治无关的领域里。自由主义的价值中立的预设不仅包含了文化的价值,而且也是一种战斗的号召。正是由于这些原因,文化多元主义谴责自由主义的普遍主义观念,认为它把某些文化强加于他人,并按照自己的模式把其它文化塑造成没有自己的本质的他者。现存的民族国家基本上都是多民族国家,从而也必定包含了多元的文化(语言、习惯、信仰,等等),而当代世界的全球化过程已经完全改造了原有的社会结构。在一种流动的移民社会中,无视边缘群体的文化,而专断地强调自己的规则,是否能够有效地保护所有的公民权利这一基本目标必定变得含混起来。(参见汪晖的《承认的政治、万民法与自由主义的困境》,载《二十一世纪》,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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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岳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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