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个孩子很容易
被拐儿童大多来自“城中村”和贫困山区,容易得手彭高峰是湖北潜江人,2007年3月15号,一家三口来到深圳关外公明镇合水口社区,在一家大型的超市门口开了家话吧。省吃俭用把孩子送进附近一所民办幼儿园,让孩子从小就接受教育。2008年3月25日晚上,和往常一样,孩子上完幼儿园回家,在自家电话超市门前和其他的小朋友在一起玩耍,转眼彭高峰就看不到自己的孩子了。[详细] 彭高峰丢失儿子的过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被贩儿童的一个来源就是“城中村”的外来务工者家庭,另一个来源是贫困的山区,其中有的便是留守儿童。家长监护不力让人贩子有了可趁之机。此外,当地治安环境的不容乐观也让孩子的安全得不到保障。[详细] 倒卖孩子成本几乎为零,钱好赚人贩子偷了孩子,一般有三种处理方式:卖给想收养孩子但没渠道的人;买卖器官;非法童工(儿童乞丐等)。彭高峰曾接触过人贩子,如果卖给想收养孩子的人,一位女孩几千元,男孩能卖到一万元。公安部陈士渠介绍,在拐入地,通常一个男孩能卖出四五万元,女孩能卖出两三万的高价。不管是几千元还是几万元,人贩子的成本几乎为零,这生意就是暴利。[详细] 拐卖已成“一条龙”,操作模式成熟风险小拐卖儿童的集团内部分工很明晰,形成了诱骗、收购、运送、“零售”等“一条龙”的拐卖链条。各个环节在相互联系中一般不透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大都用手机单线交易。在“零售”环节,一些人贩子装扮成夫妻,介绍自己是外地来打工的农民,生了小孩抚养不起只好送人。一般他们会要求收养人家送他们一定的“哺乳费”,或谎称妻子生病急需现金,甚至还会出具亲生父母的“出让书”。“一条龙”的贩卖儿童产业链,降低了每个参与者的风险。[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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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渠道上户口:办假证、借收养之名、交钱在彭高峰扮成买家与人贩子交流时问道:“如果我们买来了孩子要怎么上户口呢?如果警察发现了怎么办,我不想给自己找来什么麻烦。”人贩子答:“警察查到了,死活不要说是买的,要一口咬定是路上检来的。警察拿你没有办法的。上户口更简单,给计生办交点钱就可以了。”[详细] 一般来说,买了孩子之后,有三种方法可以上户。一是通过购买假出生证明给孩子报户口。二是通过民政部门,以“收养”的名义来办理户口。三是在每五年一次的全国人口普查时,由于地方上要求对人口数目准确统计,这时候对超计划生育的孩子会“网开一面”,只要交够一定的社会抚养费就可以办理落户手续。[详细] 对买主处罚很轻,几乎不负法律责任凤凰网独家对话打拐一线民警李照海:从我们办的案子来看,买孩子的家庭一般都是贫穷的农民,他们对孩子都很好,甚至自己舍不得吃穿,也要把孩子养好,我们一般是思想教育为主,不再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如果存在虐待儿童的情况,或者出现阻碍我们解救的情况,肯定会追究法律责任,这个也是刑法中的条款。但在基层操作起来,确实也有难度,是否虐待了儿童,这个就很难取证。第二,虐待的认定也很模糊,孩子顽皮,养父母揍他一顿,这算不算虐待呢?很难认定。对于购买儿童的一方,我觉得这个处罚过轻了。[详细] 《刑法》第241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是犯罪行为,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考虑到本土的渊源和乡土中国民间生活的复杂性,又作出了“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处罚轻使得有人敢买孩子,买方市场的巨大让贩卖儿童有利可图,这无疑给打拐增加了很大难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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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激励机制,打拐没有积极性“我去派出所开证明,不给开。我跪到地上求他,还是不肯。”邓惠东说,“他说这是刑事重大案件,如果播出来的话影响很大。我求了他半天,最后还是没同意。”“几乎每个家长都给警察下跪过。我们让他们帮我们找孩子,他们说没线索。我们有了线索提供给他们,他们又不肯去。”陈凤雕说,“他们出动一次,能顶上我们在外面跑半年。”东莞某派出所民警:“有些线索,(警察)想跟的就去跟,不想跟的就不管。这些情况在以前确实存在”[详细] 线索易断,跨省追捕难度大凤凰网独家对话一线民警李照海:现在的人贩子几乎都是兔子不吃窝边草,大都是跨省跨市流窜作案,这就像游击战,点多、面广、线长。尤其是我们到外省市办案的时候,对于当地的情况往往是两眼一抹黑,孩子很容易被转移,这时候就要协调好当地的兄弟单位。有时候,明明知道孩子就在这个村子里,但孩子一被转移,线索就断了,无法取证,没有铁证,就不能抓人。[详细] 经费有限,打拐需要大量财力投入凤凰网独家对话一线民警李照海:追踪的时间越长,越是跨省,案情越周折,花费就越大,跨地区救出一个孩子通常得三五万吧,我们一个派出所每年的办公经费也就七八十万。[详细] 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说,各级公安机关办案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拐卖案件的特点是跨区域、大范围流窜作案,抓捕犯罪嫌疑人、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成本高,加之拐卖犯罪多发的地方往往经济欠发达,办案经费保障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打拐工作的开展。[详细] 民间行动可贵,却收效甚微彭高峰在三年的寻子经历中,曾经求助过各类媒体、求助过“宝贝回家”网站,也曾自己寻遍大街小巷,他甚至变卖家产,开了中国第一家“寻子店”。但这一切都毫无结果。然后他走上了上访之路,却依旧失望而归。对于一个普通百姓而言,丢了孩子,仅凭自己的力量根本无法找回。[详细] 这次的“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微博活动,虽然每天有大量的照片发到网络上,却没有几个成功案例,这场活动自身却陷入了另外一种困境当中。《新京报》的评论文章指出,“一是打拐不能过度依赖媒体,那只会是一阵风。……二是不能用公民行动遮蔽当地政府部门的失职。公民行动是公民行动,政府行动是政府行动。在打拐上,主要应依赖政府部门的力量,因为它掌握着强制资源并垄断着执法权力。公民再热情,也只能起到提供线索这种辅助性的作用。”[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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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语Conclusion |
如果你发现,你的邻居或者亲戚朋友家多了一个孩子,这孩子很可能就是买来或者拐来的,你会怎么做?报警、还是假装什么都不知道?或者根本就不觉得这是犯罪。又如果,有一天你想收养一个孩子时,会不会去找人贩子?愚昧也好,传统也罢,这就是现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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