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虎一席谈:跳桥者,推人者,孰是孰非?
2009年06月09日 13:24凤凰网专稿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推人者怎么说?

主持人:刚才我们第一个焦点是转到的跳桥者,但是接下来我们来看看推人的这个老伯。推人老伯的这个行径当中引起很大的争议,这个老伯应该受到处罚吗?李玫谨。

李玫谨:我认为这个老伯在那种场合下,他虽然以前做过好事,但这个场合下做的事情太错误了。

李玫谨:他应该把他劝下来,而不是把他推下去,不管他有多少的高度,这都本身带有一个对人身体的一种,至少他的健康和生命权的一种漠视了,应该说老伯做了一个错误。当然他这个错误够不够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我认为这个还值得商榷。

主持人:来,五岳散人,你怎么看待这个老伯的行为?

五岳散人:我觉得他是故意伤害,这是肯定的,因为他是成心把他推下去的,他也没有办法保证他下来就不受伤是不是,所以他当时这种。

主持人:他绝对是故意的。

五岳散人:绝对是故意的,肯定是故意伤害了,这个很正常。

主持人:台下有不同看法,这位同学,热烈掌声欢迎他。(掌声)

观众:我认为够不构成故意伤害罪,那是从老伯主观的方面来考虑的,但是故意他肯定是构成,具体是伤害还是杀人的故意,这一个只有他自己知道,这一个不能这么望断下定论。

五岳散人:就说故意,没说杀人,故意杀人。

王旭阳:我不太同意诸位嘉宾和旁边这位观众的观点,因为我觉得这个事件比较复杂。假如他说我并不是想伤害他,只是想解决这个问题,想把他推到气垫上,挽救大家这样一个交通拥堵的状况,那么我认为他的行为就不涉嫌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罪。假如陈富超的鉴定是重伤的话,我们说刑法上有一条叫做过失至人重伤罪。

王旭阳:假如他鉴定,法医鉴定他不构成重伤,老伯的行为就不构成过失至人重伤罪,仅仅是赔偿承担民事责任。

主持人:好,来,这件事情有很多人有很大的争议,对于老伯的行为你是怎么看待的?来,请,第三排戴眼镜的这位小姐热烈掌声欢迎他请。(掌声)

观众:我认为老伯他的这种行为是对生命的漠视和对法律的无知,生命对每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但是他这样把无情的把人推下去,就是完全是对生命的漠视,而且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他把人摔成重伤就应该付法律责任。

主持人:来,有不同看法的请,这个戴眼镜的请说,这个老伯的行为在场当中有很多不同的解读,请。

观众:尽管这位老伯的行为造成了陈先生重伤,后果来说确实挺严重,但是我认为赖先生的做法我觉得里面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为什么呢?

主持人:为什么?

观众:为什么呢?第一主观上来说他与陈先生没有冤也没有仇,他为什么要去伤害他呢?主观上没有这个犯罪。

主持人:主观根本没有犯意。

观众:另外客观上来说当时已经僵持了四个多小时,下面已经是公安机关的气垫。

主持人:气垫已经有了。

观众:气垫有了,并且气垫像我们不懂的,不知道气垫到底冲饱没冲饱的情况下,作为赖先生可能认为气垫已经能起到防护作用,所以说一推应该是没事的,不然他推了以后有个动作,好像里边军人有个敬礼的动作。

主持人:对,有个敬礼,你怎么解读他这个敬礼动作是什么?

观众:他的动作首先主观上来说他可能没有意识到,或者中间来说会出现最后里边陈先生重伤的后果,他认为可能会不应该发生,为什么?底下有气垫。

观众:如果说中间来说陈先生这个做法是一种侵权的行为或者违法的行为,老伯这种侵权或者违法的行为本身是不一种正当防卫呢?

五岳散人:这个完全是瞎说,正当防卫的定义完全不是这个。

观众:即使不构成正当防卫,是不是防卫过当呢?

五岳散人:连防卫都算不上。

五岳散人:我觉得您把这事搁到正当防卫上是您完全不懂法律。

主持人:你是学法律的吗?

观众:对。

主持人:你学法律的?

五岳散人:您居然是学法律的?!

观众:对,抱歉。

五岳散人:天哪!

主持人:等一下,老伯没来,大妈来了,热烈掌声欢迎,来,请。

观众:这个老伯是好心做了一件非常不应该做的事情,为什么?他好像是为了帮助大家解决拥堵问题,但是他不想想这个拥堵问题能完全怪陈富超吗?你陈富超上桥去没有聚众,刚才王旭阳说了对吧。

主持人:围观的人是你自己围观的。

观众:底下的人谁去围观的?如果大家都不去围观能堵四五个小时吗?

主持人:对。

观众:我觉得应该是劝底下围观的人尽快疏散,那个应该是劝陈富超下来,而不应该是故意推,我觉得这是不对的。

主持人:他提供了,你要帮忙你可以像大姐这样子,大家疏导疏导,不是爬上去了。

王旭阳:关键是这样,这个老伯不是专业的营救人员。就说你营救的方式冒着很大的风险,就包括第一次。

主持人:你刚才讲他不专业的。我在想他可能认为他是专业的,为什么我这么想?我们来看一段影片,这段影片代表他曾经救过人,而成功了,当时是人家给他是掌声的,我们来看看当时的老伯曾经在2006年的时候他曾经是帮忙,好心做了好事,请看。

主持人:好,谢谢,你看他刚才说话当中,如果我们社会多一点傻一点的,多一点这种心态的话,因为他在呼唤什么?急公好义的人越来越少了,大家都不当一回事,就堵下去了,他的想法,上次你看成功了,救人了,结果也是平安无事的,所以他可能在这种惯性思维之下觉得我这回也可能帮大家解决塞车之苦。

王旭阳:上一次的做法我就不赞成,为什么?第一个你看到两点,第一点来说,我刚才讲他不是专业营救人员,他过去跟人家怎么讲?你不是真跳,你跳下去,这是一种激化矛盾的说法,这个人思想很激动的时候真跳下去怎么办?这是第一点不应该做的。第二点通过抱,这种抱的结果很危险,如果他抱的时候没抱好,掉河里怎么办?他这个是侥幸。

五岳散人:这种做法不是专业人员,会造成更大的伤害,你看刚才这种情况。

五岳散人:这种侥幸成功其次,但是只要有十次,他一定要有一次,他一定要负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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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虎一席谈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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