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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上午,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针对当前价格总水平上涨较快、市场价格行为不规范等问题,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控制政府提价措施的出台,审慎采取价格干预,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的生活。
涨价,无疑是这个夏天比天气还要热的热门话题。粮油肉蛋奶等农副产品全线涨价,由此引发一系列涨价潮,方便面涨了,上海的豆制品涨了,广州的腊味在酝酿提价。昨天从北京又传来一条消息,据说中式快餐8月份也要提价。最让人担忧的是从各个方面来看,近期乃至下半年物价仍将会缓慢上涨。
分析这些涨价,有的是由于原料成本的上涨带动下游产品的价格提升,有的是由于市场供求失衡导致的短缺性上涨。无论是哪种上涨,放到整个市场的大环境中来说,都是符合经济规律的现象。因为市场经济允许出现价格波动,但前提条件是这种价格波动要在可接受的透明范围内。像方便面的涨价之所以被公众所质疑,就在于其有通过行业组织联合提价的嫌疑。
物价要稳定,这不用多说,但政府采取何种形式来稳定物价,这大有讲究。有些涨价是市场规律的必然,针对这些涨价,就应由市场自行调节,政府所要做的就是监控其以符合市场规律的正常秩序运行,同时以财政补贴的形式为低收入群体提供生活上的保障,而不是粗暴地对其进行直接干预。违背市场的行政干预只会使物价的走向变得更加不可调节。因而,让市场反映供求价格是市场经济的一个最根本基础,国家发改委在通知中要求地方政府审慎采取价格干预的措施,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大抵也是基于这种意图。
但是这样说并不等于政府对于物价可以采取完全放任自由的市场思维。其实不管是新古典经济学派,还是制度经济学派,都极其看重政府调节这只“有形的手”的作用。特别是那些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用品,完全交由市场只会产生因垄断而导致的缺乏竞争性定价。所以,即便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西方国家,政府也不可能完全充当市场的“看客”,更何况在我们现在物价普涨的非常时期,政府更应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以保证物价的平稳运行。像近日广东省出台的粮价应急预案,规定了粮价如果暴涨将启动最高限价的措施,就是出于市场稳定的目的而合理运用政府的调控职能。
然而,与这些宏观调控相比,当前必须遏制的是地方政府的提价冲动。众所周知,政府在现代市场行为中也充当着一个理性经济人的角色,当下水、电、煤和燃料,供需成本、价格倒挂的现象比较严重,地方政府倘若不堪补贴的重负,对此类价格上调的意愿就表现得十分强烈。而由于这些公共用品的提价关系着民生,其影响自然非同小可。此前国家发改委已驳回了五大发电集团的涨价申请,此次专门发通知严控地方政府提价措施的出台,可谓用心良苦。一方面是物价的轮番上涨呼唤政府的合理调控,另一方面又必须制止地方政府的擅自提价举动。
其实早在2004年,国家发改委针对当时的价格上涨就下发过类似的通知,包括水、电、天然气、公共交通、部分药品等都在禁止调价的范围之内。只是后来物价平稳了,所谓的“禁止调价”也就暂停了。现在又到了物价上涨的敏感时期,政府的提价冲动比以往恐怕要更为强烈。然而,无论是从民生出发,还是稳定市场而言,地方政府在这个时候提价既不合时宜也不合情理。还是希望地方政府以民生为重,区分好宏观调控和提价冲动,唯如此,市场的才能归市场,政府的才能归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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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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