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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规定警察禁入酒吧、歌厅等娱乐场所消费
2010年04月13日 22:55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新网无锡4月13日电(孙权)记者今从无锡市公安局获悉,该局日前制定出台了“无锡公安民警‘四个严禁’”的规定,严禁公安干警进出酒吧、歌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消费。

据了解,无锡公安民警此次发布的“四个严禁”主要内容为:严禁警察泄露公安警务秘密,通风报信或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严禁警察接受或变相接受案(事)件当事人和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以及吃请、旅游、健身、娱乐等任何形式的消费活动;严禁警察参与或变相参与经营公共娱乐场所;严禁警察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和到洗浴场所包厢消费、娱乐。

推出四项“铁规”的同时,无锡市公安局还制定了严格的问责处理规定,凡民警违反“四个严禁”规定的,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辞退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领导干部违反的,先予免职。(完)

酒吧   警察   歌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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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权   编辑: 宋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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