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自2001年《深圳大学学报》第5期 作者系深圳大学副教授)
韩国仅用了30年的时间,就迅速完成了工业化,创造了震惊世界的“江汉奇迹”,成为世界“经济大国”和“贸易大国”,被誉为“亚洲四小龙”之一和“发展中国家经济复兴的样板”。韩国经济得以高速发展和迅速成功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其中关键的因素就是其大企业财阀在经济发展和工业化中发挥了堪称中流砥柱的作用。
韩国学者林炳润曾指出:“财团就是韩国经济之全部的比喻,并非夸大其辞。由于财团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和发挥的作用如此巨大,故可以说,没有对财团的理解,就不能理解韩国的经济。”[1]然而,同样令世界震惊的是,在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的席卷下,一批过去被称为韩国经济支柱或中坚的大企业集团纷纷倒闭、破产或陷入经营危机中,使韩国经济遭受重创。近来发生的几件事更让世界震惊不已:“大宇帝国”的雪崩、“三星集团”的重组和“现代王国”郑氏父子的淡出,似乎都在预示着韩国的大企业发展模式已经走到尽头。本文在此对韩国大企业发展模式的利弊得失作一探讨,以求教于学术界同仁。
一、韩国大企业发展模式的缘起
韩国财阀及大企业发展模式,是以日本殖民统治时期的民族工商业为起点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1.萌芽期(30年代—40年代中期)。当时韩国一批年轻人利用日本扩大侵华战争和发动太平洋战争所带来的“军需景气”和日本财阀向朝鲜半岛转移部分产业的有利时机,开始涉足实业界,在日本殖民统治的夹缝中从事商业和服务业。他们通过掠夺土地和从事大商业经营,完成了资本原始积累,逐步扩大经营范围,从而建立起大的企业集团,如“三养”、“和信”和“开丰”等财阀。这批战前就形成的财阀规模较小,一般都以小型工商业为经营主体,直到50、60年代以后才发展成为垄断财阀,所以也被称为“原始型财阀”。
2.成长期(40年代末—50年代中期)。它们主要借助于韩国经济复兴的良机,依靠“归属财产”、美国的经济援助和政府的“特惠扶持”发展起来的。1947年,美国占领当局将没收日本殖民所有(包括2575家企业、库存物品、不动产及相当于朝鲜半岛15%的土地,相当于韩国总资产的80%)的所谓“归属财产”,经李承晚政府之手几乎无偿地“处理”给私人企业。1945-1961年,美国向韩国提供了大约21.5亿美元的物质援助。韩国政府将其出售所得占当时财政收入的40%左右,以此充当对工商业贷款和投资的来源。[2]那些与政府有密切关系的官商利用这一机会,通过购买归属财产、外国援助分配和政府在金融等方面给予特惠等途径发展,形成一批特权财阀,如“三星”、“乐喜金星”、“大韩”、“东洋”等,因此而被称为“特惠财阀”。
3.膨胀期(60年代初—70年代末)。60年代初,朴正熙上台后,曾采取一些措施试图改变财阀对国民经济垄断的局面。但韩政府很快发现,在市场体制不健全、企业缺乏竞争力的情况下,财阀是一支可发挥作用的经济力量。通过各种经济政策的诱导和支持,在政府一系列五年计划和出口导向战略的实施过程中,一大批新兴现代财阀形成。70年代初中期,在韩国“重化工业化”浪潮中,得益于政府优惠贷款、税收减免等政策倾斜,大批财阀转向钢铁、石化、造船、汽车、电子等产业领域,形成一批“借款财阀”,如“现代”、“鲜京”、“大宇”、“韩国火药”、“双龙”、“韩进”、“东亚”等。新一代财团都是借韩国经济起飞,即政府实行开放政策而迅速积累资本(外资)形成财团的,因而被称为“现代财阀”。
4.扩张期(80年代—1997年)。这一时期,由于韩国政府产业政策的引导和全面的经济援助,韩国财阀规模越来越大,并逐步形成对生产与资本的高度垄断。1987年,韩国列入世界500强的企业有13家,其中“三星”、“现代”还被列入世界最大的50家企业之中。1993年,韩国前30大财团的销售额达107.2万亿韩元,占当年韩国国内生产总值113.1万亿韩元的94.8%。1995年,韩国政府启动“世界化战略”,又推动了大企业财阀的投资和规模的进一步扩张。[2]
5.衰退期(1997年—1999年)。1997年在亚洲金融风暴的席卷下,一批过去被称为韩国经济支柱或中坚的大企业集团纷纷倒闭、破产或陷入经营危机中,如“起亚”、“汉拿”、“韩宝”、“真露”、“三美”、“海天”、“高丽”、“大宇”、“NEWCORE”、“HAITAI”等,“现代”,“三星”、“LG”、“SK”等财阀依然负债累累,使韩国经济遭受重创,“大马不死”的神话也由此破灭。
6.改革期(1998年—现在)。韩国爆发金融危机后,国际货币组织(IMF)直接介入了其改革和调整方案的制定。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改革企业结构,改革主要对象是财阀。政府要求财阀撤消集团的综合计划部门,集团首脑只能担任一个公司的会长,以打破财阀家族控制;要求财阀卖掉非核心企业,资金用于补充核心企业的资本,实行专业化经营;禁止集团子公司相互提供贷款担保。韩国政府要求每个财团集中力量经营3-5个大的产业部门,并采取交换的方式放弃集团的弱势产业。“三星”只经营电子、金融和贸易服务业;“现代集团”致力于建筑、重工、化工、电子、汽车和金融服务业;“大宇”则从事重工、汽车、贸易和证券业;“LG”集中发展电子、石化、服务和金融业;“鲜京”则经营能源化工、信息通讯、金融和运输业。从最近来看,韩国推行财阀体系改革遇到较大阻力,一旦触及财阀的切身利益,还会引发新的政治或经济危机。
二、韩国大企业发展模式的特征
20世纪80年代末,韩国的“反托拉斯法”把“财阀”(Chaebols)定义为总资产在4000亿韩元(按当时汇率约合5亿美元)以上的大企业集团。当时韩国有43家财阀,包含672家企业。[3]韩国的财阀是在非常复杂的历史背景下形成并发展起来的,与欧美的财团或大企业集团有很大的区别,是韩国经济社会中一个独特的现象。
1.政治与企业高度结合。欧美的财团主要是通过市场竞争通过不断兼并和联合而逐步形成的,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时期的产物。而韩国的财阀是在不完全市场竞争条件和政府强有力的扶植下形成的,是韩国政府推行扶植鼓励政策的结果,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在韩国经济发展初期,政府面临着政治经济的混乱局面,市场不完备,政府的财政金融经济杠杆不能有效发挥作用。于是政府想通过重点扶植几个大财阀来维持经济运行秩序,即“政府调控财阀,财阀引导市场”。同时韩国企业面临国外名牌企业的竞争,只有大企业的崛起才能在国际市场上分得一杯羹。因此,韩国政府从一开始就采取了重点扶植“据点企业”,以大企业为中心推进工业化路线。从韩国财阀发展史来看,它们主要是依靠政府的政策倾斜而获得垄断地位的。70年代初以前不说,仅是70年代中期以后,政府贷款的1/3—2/3被作为“政策性融资”用于资助大财阀发展。大财阀不但可以得到低息贷款,而且可以优先使用外资,并能得到大量出口补贴和各种补助金。大财阀也认识到,自己的发展离不开政府靠山和后台,对于政府的经济计划和行政干预,甚至是对企业投资和经营活动的干预也不反感,而且乐于按政府旨意行事。韩国财阀的核心层是产业性大公司,非金融机构,本身不具备信贷能力,因而政府提供贷款成为韩国财阀赖以生存的“生命线”。因此,韩国财阀的私人垄断资本与政府的政治权力结成密不可分的关系,其密切程度超过其他任何国家或地区。正如美国哈佛大学一份研究报告指出,政府实际上是大财阀的缔造者,“在韩国大企业中,政府是事实上的董事局主席,而商人只有一些董事席位”。许多外国人称韩国经济为“韩国株式会社”,韩国经济之船上划橹的不是企业家而是政府官吏。在政企结合的官商合作中,尽管韩国经济得到高速发展,但也为危机埋下隐患。
2.企业规模的巨型化策略。韩国的财阀大多是混合型企业集团,属于一个个庞大的企业集群。经营规模巨型化是韩国财阀的一个显著特点。由于政府产业引导和经济援助,加上本身的极力扩张,韩国财阀的规模越来越大,逐步形成了对韩国生产和资本的高度垄断,不少财阀跻身于世界级大企业之列。在韩国最大30家财阀在1970年平均拥有约4个子公司,1989年增加到17个,到1995年达到20个,其中最大的5家财阀平均拥有子公司42个。[3]
3.高度集中的内部家族控制。财阀所有权高度集中,它主要通过家族股份和子公司互相持股实行所有权控制。由家族控制的核心企业,通过法人持股的方式占有其他企业,是韩国财阀集团化的基本模式。1994年韩国最大的30家财阀大约10%的股份掌握在家族手中,另有33%的股份是子公司相互控股,集团外部持股大约占57%,但运作起来竟如同其私家资产。[3]由于外部持股分散,财阀所有权仍牢牢控制在家族手中。财阀透过持有事业公司的股份或子公司股份来形成,将全体旗下企业结合在最高控股公司之下,并透过高级职员兼任、融资、持续性交易行为等方式来加强,使得集团内企业的行为统一在最高司令部的控股公司之下。据资料显示,财阀家族成员几乎占据了财阀公司中75%的总裁和经理董事职位。
4.经营领域的多角化策略。实行多角化经营是韩国财阀的另一个显著特点。韩国财阀所经营领域几乎涵盖了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多角化的经营结构是各财阀之间竞争的结果,财阀之间不互相订购原材料、零部件,甚至建筑、运输、销售也要自己经营。财阀的扩张不仅向核心企业的上游或下游产业延伸,而且向一些不相关产业延伸。1997年30家大企业平均参与20多种行业,其中80%与主体行业无关。如1999年“三星”有子公司159家,涉及电子、化工、汽车、造船、造纸、制糖、纺织、通信、飞机、金融保险、建筑、贸易、旅游、医疗、报社等几十个行业。“现代集团”1998年有79家关联企业,横跨汽车、电子、重工业、建设、石化、金融服务、保险、炼油、铁路、航空、家具、化妆品、钢铁、百货公司及新闻传播等15个产业领域。[4]这与欧美成功的大企业绝大多数主业明确,几十年如一地在一个主要领域中发展有显著差异。
5.家族所有权与经营权的统一。韩国的财阀一般由其创始人的家族控制和管理。从历史上看,韩国财阀多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形成的,以家族经营为中心的垄断色彩异常浓厚。在财阀内部,其创始人既是所有者又是经营者,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这种权力依家族世袭而延续下来。虽然韩国财阀与其他资本主义企业一样,基本上采取公司制的组织形式,但其所有权与经营权仍掌握在创始人家族手中。据对300家韩国上市法人的股权分布调查表明,韩国多数财阀的主要股东是个人及其家族。由家族控制的核心企业通过法人持股方式控制其他企业,是韩国财阀集团化的基本模式。韩国财阀家族所有制模式有3种类型:一是“企业者垄断型”,即创业者以其个人或家族的名义直接拥有大量股份,如“韩进”,这类财阀规模相对较小;二是“核心企业所有型”,即创业者及其家族直接控制核心企业的股份,再由核心企业以法人持股形式控制下属企业的股份,如“大宇”、“乐喜金星”;三是“相互持股型”,即除具备第二类型所有制形式外,各企业间还相互持股,这类财阀规模最大。与家族控股所有制结构相适应,各财阀家族直接插手所属企业的经营管理。在大多数财阀中,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合一的,或者没有完全分离。尽管伴随着财阀家族第一代向第二代交替和过渡,有一些财阀起用了一些非血缘关系的经营者,所有权与经营权有一定分离,但就整体而言,家族经营的“集权型”决策状况没有发生根本改变。
6.高负债经营扩张策略。韩国财阀在30年左右的时间里急剧膨胀,需要大量的投资。韩国财阀的投资率从1963年的13.5%上升到70年代末的30%以上,1995年达到37.5%。但财阀的投资资金来源主要不是靠利润积累和股票发行,而是靠举债借款。因此,韩国财阀的资本负债率非常高。1996年,韩国企业的净资产负债率为335%,大企业集团是449%,大大高于发达国家的一般水平。据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1998年10月统计指出,截止1998年3月底,韩国前30大企业集团的负债金额高达375兆4000亿韩元,平均净资产负债率高达522.1%。[5]因此,过渡扩张、债台高筑为韩国财阀的通病,是造成危机的主因之一。1999年8月,大宇集团逾期债务近800亿美元,终于爆出了韩国历史上最大的破产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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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钟坚
编辑:
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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