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伟铭醉驾案改判无期始末:民间舆论支持改判
2009年09月09日 14:56新民周刊 】 【打印共有评论0

“技术可以的”孙伟铭以工作太忙为由,迟迟未去办理驾驶证,“我咨询过的,办个证很麻烦”。他原计划2009年初再领取相关证件,但没等到2009年的第一缕春风到来,孙伟铭就把4条人命送进了天堂,自己也身陷囹圄,“这辈子也不要想驾照了……”

但此刻比驾照更重要的是生命,孙伟铭在庭上颤巍巍地读完了自己的致歉书——

我犯了一个极为严重的错误,触犯了刑法,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惨重后果。这都是我长期漠视交通法规、过度自信埋下的祸因所致。

我非常清楚车祸发生后所导致的悲惨现状:曾经美满的家庭瞬间破碎;曾经鲜活的生命也埋于黄土;曾经誓言发奋读书,为了兴家立业,报答父母养育之恩的梦想化为泡影;曾经健健康康、大步流星的阿姨,一生都要伴着手杖度过,甚至神智受损、记忆丢失……

我也是家有双亲的儿子,我能体会到世上最悲伤的事莫过于“子欲养而亲不在”。我能体会到阿姨的儿子每天盼着母亲健康,自由、微笑,被我这罪恶的人无情夺取,内心何等的愤怒、绝望。

我的罪孽是无法饶恕的。我欠你们的血债永远也无法偿清。

我最近知道你们怜悯我的父母愿意给予谅解。我非常激动,我无法形容对你们施舍救命之恩的感激,数日彻夜难眠。

我想那么有限的赔偿怎么能抚平你们遭受的巨大而持久的伤痛。我这辈子如果还能够捡回一条命,就是做牛做马也要继续弥补对你们的伤害。

我是一个有血性、讲诚信的青年。请你们接受我最深切的忏悔。请你们和关心本案的公众用几十年的时间来见证我兑现承诺。

我坚信只要我还活着,赎罪的行动就不会中止。

罪名争议

站在审判席上的孙伟铭当然不会忘记自己一审被判了死刑,现在是自己最后的机会了,能活下来吗?

此前有种流行的说法,称孙伟铭是全国首例因“醉酒驾车被判死刑”的人。其实严格意义上讲,这种说法并不准确,孙伟铭之所以被判死刑,是因为成都市中院认定他犯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并造成了重大后果;“醉酒驾车”并不是最根本的原因。

同一审时情况一样,二审控方四川省省检察院依旧认为,孙伟铭所犯罪行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他们派出了有着“四川省十佳公诉人”称号的检察官王敏眉和陈王丽担当公诉人。但两位女公诉人遇到的是同样善于言辩的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主任施杰,以及合伙人陈红,一场针锋相对的激烈辩论由此展开。

双方最大的争议焦点在于孙伟铭的罪名和量刑。

对于罪名,两位律师提出:孙伟铭主观上并不具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主观动机,“他是一个积极上进、工作出色,有爱心和同情心的青年人,资助过贫困人士,并积极参加了抗震救灾。难以想象这样优秀的一个人会放任不特定多人的死伤结果发生”。

他们还拿出了当时事发现场的几段天网录像,并请专业计算机分析专家分析得出结论,孙伟铭在案发时并非故意跨越双实线,而是为避让其他车辆和行人才呈“S”形高速行驶,并撞上“长安奔奔”并酿成惨祸的;至于成都中院一审判决死刑,其实是以牺牲孙伟铭为代价而获得全社会对酒后驾车等恶性交通违法行为的重视。

但公诉人的反驳异常有力,她们认为平时的一贯表现跟案件事实无关,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他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至于计算机分析专家的结论,也根本不是交通事故专业分析,同样不能作为证据。

而对一审判决,检察员回应说,“孙伟铭的行为如果不予以严惩,公众的安全感将降低;一审判决不是想以孙伟铭的生命作为代价,来唤醒全社会对酒后驾驶的关注,因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最高就为死刑。”

相比较于罪名的争议,控辩双方在量刑上的辩论似乎温和了些。施杰说,孙伟铭没有驾驶资格,但不等于没有驾驶能力,不能因此对醉酒的孙伟铭课以死刑。尽管检察官坚持孙伟铭的行为属于间接故意犯罪,但她们却首次明确建议:不适用对孙伟铭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这或许是整个二审最赚人眼球的一个建议。陈王丽事后说,做出这个建议时她们 “顶了很大的压力,很害怕”,但这个建议确是根据案情本身做出的,最主要的原因是孙伟铭不是主观恶意,而且他在事后有积极的补偿行为,并取得了受害者家属的谅解书。

补偿是救命稻草?

补偿行为其实在那次惨烈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里就发生了。现场多位目击证人向警方证实,孙伟铭带着头部的伤势下车后显得“茫然无知”,好像他只是一个过客,正目睹着一个车祸现场;当孙伟铭发现有人伤亡后,立刻喊道:“有人受伤了,快打120,快救人。”

这一细节在后来很长一段时间内被忽略,人们从各大媒体上见到的孙伟铭,往往都是经常闯红灯、违章,长期无证驾驶,在小区内停车飞扬跋扈的“恶棍”,“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另外一个被忽略的细节是:孙伟铭从2006年开始,就一直资助素不相识的贫困人士范小琼的小女儿林芳;直到林芳的姐姐大学毕业后找到工作,这一资助才在范小琼的坚持下停止。

范小琼一直在四处奔波,甚至还找到了媒体,她说“孙伟铭其实还是个好人”。不过没有人在意她的这些发言,“一片口诛笔伐,谁愿意去顶风说好话,他引起公愤了。”成都某媒体界人士如此评说,其实他们也没想到,孙伟铭竟然会一审被判死刑。

对于孙伟铭态度的转型最终还是来了。一审判决之后,孙伟铭父亲开始了艰难的赔偿之路,“我只想保他一条命。”孙林是重庆铁路一名路基工,家境并不宽裕;孙伟铭虽然是某IT公司高管,但事业刚刚起步,财产也只有一套按揭的房子。面对受害人家属提出的180万元赔偿金,孙家人毫无偿还能力。

这时,受害者之一代玉秀的爱人韩常进让步了,“我也是一个父亲,可以换位思考地站在孙林的角度来考虑,况且孙伟铭并不是故意的。”韩常进在事件发生之初对孙林一家极为反感,甚至还扇过孙林的耳光,但他现在决定原谅孙伟铭,原谅孙家。双方多次协商后,最终将赔偿金定为100万元。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孙林都在四处奔波筹款,结果他患了癌症,并且在二审开庭前夕被推进了手术室,不能亲自到庭参加庭审,成了他最大的遗憾。而为了挽救孙伟铭,妹妹孙小媚不得不带着怀孕之身,继续一家人的营救之路。这些情况被越来越多的媒体关注,一个父亲和一个家庭为拯救儿子性命所做出的努力,让许多人开始同情孙家,希望改判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他们也太不容易了”。

孙伟铭   无期   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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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 子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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