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违规出租经适房家庭各道苦衷求别收房(图)
2009年09月09日 15:10金羊网-新快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如果要搬到金沙洲,那小孩上学接送就成问题,一家三口来回的交通费又会是一笔大负担。”说起新房子,黄继伟一筹莫展,“真是一时糊涂,被逼得没有办法才会这样做。”黄继伟称,虽然知道放租经济适用房是违规的,但是生活的窘迫和朋友的怂恿,他一时冲动就动了出租的念头。“很轻松就找到了一家中介,愿意代理我的房子出租。”

在得知自己的经适房将被注销产权时,夫妻俩泣不成声。黄继伟称,事情曝光后,给单位也造成了一些影响。现在他最担心的就是会被单位辞退,这就意味着目前居住的20平方米的宿舍也将被收回。“到时候,我们一家三口就真的要露宿街头了。”

市房管局核查情况

黄继伟是省直单位编外合同工,有一女,其配偶为外地户口,不计入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黄的工作单位为其提供的2007年工资收入证明为16208.5元,其配偶单位为其提供的2007年工资收入证明为16258元,住房情况为租房(租住单位宿舍)。该家庭2007年5月参加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预登记,8月17日经过越秀区洪桥街道办事处的初审,8月22日至9月11日通过了第一次公示。2007年底《两个办法》印发实施后,该家庭补充了资料,于2008年4月21日至5月7日通过了第二次公示,于2008年7月23日通过了市房管局越秀区分局的复审。市住房保障办于2008年8月6日向其核发了《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明》(穗经适房准字0800238),于2009年3月5日向其出售了白云区惠民巷45号402房,建筑面积66.3621平方米。

周宝钿 身体不好市区租房

在本报报道昨日出街之后,替业主周宝钿放租拆迁安置房的周巧钿致电本报记者,对于本报对她租赁安置房的相关报道,她也坦然地面对,并表示理解和支持。

“下午市住房保障办已经对初审资料进行核查,并发现审批过程没问题。”荔湾区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直管公房是为保障没能力购买住房而又没有房产的住房困难户,所有在申报时租户都会被清晰告知直管公房不能转租,一经查出将由市房管局进行清退处理。

昨日,周宝钿的妹妹周巧钿再三致电记者,表示希望市房管局能够充分考虑她姐姐家庭的情况。据了解,目前周宝钿由于身体不好,暂在市区租房居住。“她身体很不好,如果去了新社区那边,附近没有好的医院,所以我们才会把房子租出去的!”对于本报对她租赁安置房的相关报道,她也坦然地面对,表示理解和支持。她表示如果政府能够不收回房,她将和姐姐一起搬过去。

市房管局核查情况

周宝钿为恩宁路被拆迁户,被拆迁地址为恩宁路123号2楼,于2008年8月7日签订了《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经审核,其被拆迁房屋为其唯一自有产权房屋,且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符合新社区拆迁安置条件。经广州市危房改造建设管理所2008年11月11日出具《同意安置意见书》,于2008年12月9日起承租金沙洲新社区民和二巷2号502房(该房屋属于拆迁安置房,按照公房租金标准交租)。

程富强 租房地址查无此人

经市房管局核查,程富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机动车。

记者了解到,程富强早已离开他申请经适房时登记的租房地址。此前记者暗访时,程富强曾表示在他把金沙洲经适房转租出去期间,他们一家三口都在芳村桥中的珠岛花园租住,主要为了方便小孩上学。记者昨天从管辖珠岛花园社区的居委会了解到,程富强并不是荔湾区辖内的居民,他的户籍在越秀区某街道。去年,他在户籍所在街道申请购买经适房,他的属地街道曾委托珠岛花园所属的居委会查核他在该小区租房的实际情况,证实他的确在这里租了一套房居住并开出证明。不过,据当地居委会介绍,程富强已经离开珠岛花园居住。

对于现在程富强既不在新社区又不在登记地址居住的问题,有市民质疑称“难道他就是专门租房来通过申请经适房的审核的么?”昨日,记者一直尝试电话联系程富强,了解他的相关情况,但一直未有人接电话。

市房管局核查情况

程富强工作单位为广州创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其配偶史晓伟的工作单位为广州源典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该家庭人口3人,夫妻双方工作单位为其提供的2007年税后总收入证明共为53830元,住房情况为租房(2007年1月至2009年1月均有房屋租赁合同)。该家庭2007年5月参加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预登记,7月5日经过越秀区黄花街道办事处的初审,8月14日至9月3日通过了第一次公示(公示地点为所在街道办事处,下同)。2007年底,《广州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两个办法》)印发实施后,按照“两级审核、两级公示”的程序,该家庭补充有关资料后,于2008年8月14日通过了市房管局越秀区分局的复审,9月11日至9月24日通过了第二次公示。

市住房保障办于2008年9月25日向其核发了《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明》(穗经适房准字0801719),于2009年6月5日向其出售了白云区惠民巷4号401房,建筑面积82.9975平方米。

■统筹:新快报记者 王华平

■采写:新快报记者 吴璇坚 任磊斌 李婷 王华平 李咏祁 实习生 郭银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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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新快报 吴璇坚 任磊斌 李婷 王华平 李咏祁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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