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8位村民举报村支书被挂牌示众后判刑(图)
2009年08月24日 03:18新京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逮捕

被押上舞台“公示”

随后,沁阳市的公检法全面介入了。

2008年4月4日,赵满仓被刑拘。郑可元4月7日被拘,看守所医生认为他病情太重不能收监,后来他被取保候审。

到4月19日,涉案8人全部被刑拘。5月10日,沁阳市检察院决定对涉嫌“诬告”的8人,实施逮捕。

8人的代理律师之一,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会清认为,被告行为的传播范围在村内,情节不严重,构不上诽谤。即使涉嫌诽谤,根据刑法,诽谤是自诉案,除非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才可以公诉。

他认为,公安机关应让吴小宝自己到法院起诉,而不是由公安机关实施刑拘。

8月20日,沁阳市公安局分管治安工作的副局长马闯说,公安机关处理该案很慎重,决定立案时内部开会研究了,其间还与检察院进行了沟通。

对于8名村民的逮捕,沁阳市采取了“公示”方式。

盆窑村村民白小旦说,他们在5月初接到消息,要对几人实施公捕。

随后,他们被组织前往临近的西万镇西万村灯光球场观看。在那里,赵满仓、张小传、赵有福等3人被“公开示众”,每人脖子上挂了牌子,写着:扰乱公共秩序。

白小旦说,去观看的每个人,还可以到村委会领到5块钱。对此,吴小宝否认:“我知道公捕的事,但自己没去,也没有给他们发钱。”

“公示”至此并未结束。

2008年5月28日,嫌疑人韩留根的老婆卫前进接到亲戚电话,说在沁阳新闻中看到,次日沁阳市体育中心会举行公捕大会。亲戚建议卫前进去看看,也许能看到韩留根。

第二天,卫前进果然在沁阳市体育中心看到了公捕大会。

中午时分,她看到了韩留根。双手朝后,铐着手铐。

8名涉嫌诽谤罪的嫌疑人中,除郑可元和65岁的王正禹外,另6人都被押上体育中心舞台。

“看到我丈夫还在地上跪了一下,很快就起来了。”卫前进说,公捕大会主持人宣称6人罪名是“诽谤”。

根据后来的公开报道,此次公捕公判大会的主题是,打击“两抢一盗”犯罪公捕公判暨集中退还赃物大会。不过,公开报道中未提及8人涉嫌的诽谤案。

公捕大会后,沁阳市公安局于6月18日正式向检察院移交审查起诉。

判决

8人均以诽谤罪被判刑

法院审理阶段,控辩双方都提交了大量证据。

目前的材料显示,8名村民的一些指控,没有实质证据,如“吴霸天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搞的村里血雨腥风,乌烟瘴气。”“大队人员尽是赌鬼、酒鬼、色鬼,每天在村委理发店大搞流氓活动”。

结合对吴小宝本人的采访,有些指控,则属于“理解不同”。

针对车辆收费的事,记者了解到,山王庄镇也调查过,不是吴小宝公布的68万,而是164万元。吴小宝解释,68万是一年的,164万是三年的收入。

对于8人指控的组织公款旅游,吴小宝解释称,村里有些老党员对毛主席很有感情,要求到北京瞻仰毛主席遗容,2002年支部研究后,包了辆大巴,全村党员都去了北京一次,不过他自己没去。

关于“向建房户收取高于前任干部几倍、十几倍的地皮费。”吴小宝本人未回应,盆窑村第二村民组组长卫小和向法庭作证说,前任收900元,现在1000元。

去年10月22日,沁阳市人民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故意捏造并散步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构成诽谤罪。

8人被分别判处一年到两年不同刑期的有期徒刑。

一审判决后,8名被告都提起上诉至焦作市中院。今年1月14日,焦作市中院裁决认为事实不清,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吴小宝   村民   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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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钱昊平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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