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院称对邱兴华判决很慎重/图
2006年12月29日 07:41投票数: 顶一下

对话辩护律师 法院的程序没有违法

昨天,记者对话了邱兴华的辩护律师——陕西省江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桦。

记者:你在向法院提出对邱兴华进行精神病鉴定之后,法院没有同意作精神病鉴定是否符合程序?

张桦:人民法院在收到对于被告人进行技术鉴定的申请或辩护意见后,可以采纳,也可以不采纳。邱兴华本人和他的家人在一审时没有提出,在二审提出做鉴定,法院对他的申请可以不采纳。

记者:邱兴华案件在12月8日才二审开庭,在12月28日就已经作出了二审的判决结果,并且立即执行。我国程序法是如何规定的?

张桦:邱兴华案件的二审审限和执行期限都在法定期限内,从程序上来说是并不违反任何法律规定的。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将在2007年1月1日正式把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也就是说只要再过几天,等到2007年1月1日起,邱兴华的案件就将由最高人民法院来进行死刑的复核。

专访邱妻 想见丈夫但没有见到

昨日下午,记者在安康市中级法院门口见到邱兴华的妻子何冉凤,她站在法院门口和许多群众一起观看安康市中级法院对邱兴华执行死刑的布告。

见到记者,何冉凤说,27日下午有人打电话告诉她,邱兴华有可能28日被执行死刑,她有点不大相信,打电话给张桦律师求证,张律师只告诉她28日开庭,陕西省高院的人当晚到安康。

28日早上,何冉凤9时许乘车从石泉往安康赶,没想到还是来晚了,没能和邱兴华见最后一面。从邱兴华被关进看守所后,何冉凤和女儿就再没和邱兴华见过面,本来还想找机会照一张全家的合影,现在已经不可能了。

何冉凤告诉记者,她来法院是想问问邱兴华的尸体如何处理,她要为他办后事,毕竟是几十年的夫妻。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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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c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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