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院称对邱兴华判决很慎重/图
2006年12月29日 07:41投票数: 顶一下

-侧记

宣判前严密封锁信息

对12月28日的邱兴华杀特大人案二审继续开庭宣判一事,陕西省高院的处理非常低调——既没有张贴开庭公告,也没有对前来采访的媒体发放采访证。邱兴华的代理律师张桦也是在开庭前一天才突然接到安康中院关于次日开庭的消息。记者12月27日前往安康中院了解情况时,几名法院的工作人员都表示,他们只知道陕西省高院、检察院的人员当天下午到安康,其他毫不知情。

-声音

专访邱兴华 庭审前曾为罪行忏悔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前的半小时,邱兴华接受了采访。

羁押室中,邱兴华身着黄色外套,点燃一支香烟后,他说:“杀人偿命,借债还钱,这不用说是正确的。我给别人、社会、包括我自己带来了不可用语言表达的痛苦,我现在很后悔。我现在的心愿就是,在我的有生的这段时间,能够把我这本书写完,让大家把我作为反面教材,起到教育社会的作用。”

对话陕西高院 此次审判我们很慎重

昨天,陕西省高院(下简称法)参与二审的有关人员就舆论关注一些问题作了解答。

记:审判邱兴华案,省高院是不是压力很大?

法:没有压力,但因为此案广受关注,我们肯定要慎重对待。

记:精神病鉴定一事沸沸扬扬,不予采纳不怕招来非议?

法:辩护人没有提供具有说服力的证据来证明邱兴华有精神病。经调查,法院认为邱兴华在作案过程中没有精神病症状。社会上如有人对裁决提出不同意见,只要在法律的范围内探讨,都是正常的。

记:终审裁决迟迟不来,省高院是不是在犹豫?

法:不存在。因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记:有人觉得对邱兴华立即执行死刑,是不是太快了。

法:此案之所以快,是因为将二审审判与死刑复核合并进行,在死刑命令签署以后就立即执行,这些均符合法律程序。

   编辑: c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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