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致13死A级通缉犯:对无关的人不是他死就是我活[图]
2010年01月08日 08:01广州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血迹斑斑 犯罪轨迹

据检方指控,1996年5月至2005年1月期间,成瑞龙先后流窜于广东、广西、湖南、浙江、重庆、江西等地,伙同他人先后实施或单独实施犯罪,抢劫、故意杀人、强奸作案10起,杀害13人,具体如下:

1.1996年,广东佛山南海,成瑞龙伙同成胜、成海芳、兰启荣绑架南海做冷送生意的老板,勒索20多万元,后逃至桂林;

2.1997年,广西桂林,成瑞龙和兰启荣抢劫房地产商李某,并用刀捅死李某;

3.1997年,湖南株洲,成瑞龙和兰启荣潜入当地富商李某家欲盗窃,被发现后,将李某杀害,成瑞龙后将李某的妻子勒死,兰启荣则杀害了其女儿;

4.1997年,浙江湖州,成瑞龙潜逃至当地,在沈某家门口作案,至一死一重伤;

5.1998年,广东肇庆,成瑞龙和兰启荣在抢劫一男子时,开枪将其打死;

6.1998年5月22日22时许,广东佛山,成瑞龙开枪打死两名佛山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民警姜明华和邓勇坚;

7.1998年5月31日16时许,成瑞龙开枪打死桂林市公安局民警白华恩;

8.1999年1月24日凌晨,广西桂林,成瑞龙开枪打死重庆南岸区南坪镇治安员王光禄;

9.1999年七八月间,江西大余,成瑞龙盗窃被发现,奸杀初二小女孩(此案为不公开审理);

10.2001年8月4日晚,江西信丰,成瑞龙伙同“小九一”窜至当地嘉定镇水北村曾某家中欲抢劫,被发现后,两人将曾某杀死,“小九一”还将曾某的小女儿杀害。

“杀人狂魔”自白:“犯罪使自己比任何人都痛苦”

当天九件公开审理案件庭审的最后阶段,审判长表示成瑞龙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这名杀人狂魔,想了一想之后,终于在最后阶段作了忏悔。

“我知道自己死十次都抵偿不了,我因为维护自己的生命一错再错,让多少人受了灾难性的痛苦。其实说实在的,对于我来说,比任何人还要痛苦,我有亲朋好友见不了,10多年回不了家,最终也逃脱不了死亡。”

成瑞龙说,“我知道这是很不应该,我想,作为一个人一生什么事情都可以去尝试做,但不可以尝试去犯罪,这样你会使自己比任何人都痛苦。”

庭审现场

成瑞龙态度淡定语出惊人

昨天上午,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内座无虚席。旁听席上,受害者的家属等待着成瑞龙的出现。9时30分,成瑞龙带着一副黑框眼镜,在法警押解下,出现在被告席上。他神情淡定,面带微笑地望向旁听席,让人无法将其与身负13条生命的“杀人狂魔”联系在一起。

申请精神病鉴定被驳回

昨天,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派出了以副检察长区赞权领队的四名检察员参加了公诉。

据透露,成瑞龙早前曾申请精神病鉴定。昨天庭审一开始,法官宣布驳回了成瑞龙的请求。成瑞龙得知申请被驳回,只说出了四个字:“意料之中”。

法官询问他是否要申请回避,他说,事隔了十多年,他不知道在场的检察官是否与当年的死者有关。法官告诉他经法院审核后,检察官与这些人是没有关系的。他镇定地回答:“既然审判长说没有,那我就不申请回避了!”

在下午的庭审中,成瑞龙还一度语出惊人。他称,有人说他杀人是为了报复社会,但是如果他真的对这个社会有报复的话,也许今天不是13个人的生命,而是130个人。“我每次都是自己有生命危险的时候,才会去剥夺他人的生命。虽然这是很自私,但是自己的生命是最大的,对于一个无关的人,不是他死就是我活。”

受害者家属:盼他获死刑

在昨天的审理当中,浙江湖州杀人案受害者的女儿沈小姐与丈夫专门赶来佛山旁听。她说案件发生时自己上高中住校,所以幸免于难。她已向法庭申请民事赔偿,但法庭表示,成瑞龙现在已身无分文,沈家是否能够得到赔偿,还要看成瑞龙家人的态度。

在庭审休息时,沈小姐满眼含泪地表示,今天看了庭审后,发现成瑞龙没有悔罪的表现,她希望成瑞龙获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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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艺明   编辑: 李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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