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秀水街市场发生三次封摊事件引发争议[组图]
2009年02月16日 13:09中国青年报 】 【打印

图为商户手持标语和公证处开具的证明强烈抗议秀水街市场的封摊行为

2月15日,北京秀水街市场,遭到停业整顿的商户在哭诉。 本报记者 陈剑摄

中国青年报2月16日报道“就凭一张假包的照片就认定是我的摊位卖出的东西,你们把人都冤枉死了,知不知道!”2月15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秀水街市场的第三次封摊事件再起波澜。一位姓何的商户在地下二层接受民警的协助调查时,“啪”地一声,拍了一下桌子站了起来,边哭边说,情绪激动。

当天上午,当秀水街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秀水街公司”——记者注)依据北京英特普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英特普罗公司”——记者注)向其提供的一份公证书,以涉嫌售假为名,在对市场内的8家商户进行封摊处罚时,遭到了与前两次封摊时类似的抵抗,封摊行动几乎无法顺利进行。

“我们有证据,为何还要封摊”,一位摊主手持标语向前来封摊的市场管理者以及围观的人群示威,而前来宣布封摊处罚决定的市场工作人员则被商户团团围住,双方拉拉扯扯。一名摊主年过六旬的母亲更是因为封摊哭倒在地上,保安连忙上前劝说,现场一片混乱。

据记者了解,目前,秀水街第一批和第二批遭遇封摊处罚的14家商户已经以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以物的使用收益目的而设立的物权,用益物权又叫他物权,指在他人之物上设立的物权——编者注)纠纷为由,将秀水街公司和英特普罗公司董事长胡棋一并告上了法院。

公证书打假遭到商户质疑

面对此次“封摊停业整顿”引发的剧烈冲突,秀水街公司董事长张永平朝记者笑笑说:“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更何况我们还和别人签订了一纸和解协议书。”

张永平挂在嘴上的这份“和解协议书”是2008年12月初秀水街公司与英特普罗公司在法院的主持下共同签署的。协议的主要内容是“ 由商标权利人提供侵权线索,由市场开办者进行处理的模式进行”。按照这份协议,只要5家国际品牌公司在中国的代理方英特普罗公司持公证书来举报,秀水街市场就需要对公证书中指明的商户执行停业整顿7天的处罚决定。协议还明确规定,如果商户自愿向英特普罗公司缴纳5000元维权费,则可把停业整顿的时间改为 3天。

2009年1月15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英特普罗公司向秀水街公司提交了5本由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声称他们在秀水街市场发现有30家商户在销售假冒的LV、CHANEL、 BURBERRY、GUCCI、PRADA共5个世界知名品牌的箱包、鞋、袜等商品。根据事先签订的协议,这些商户将分4批停业整顿,每批持续7天。

“英特普罗公司说我卖的假名牌包,我连名字都叫不上来,我代理的箱包都有自己的进货凭据,而且在当天的流水上也没有这笔账目。”对于用一张公证书就把自己的摊位给封了,摊主何女士感到很委屈。

“没有抓到现行,凭什么说我售假?他们有公证书,我也有。”何女士向记者展示了一份同样由中信公证处签发给商家的公证书,其中写道:“我处出具的××号公证书,仅证明所购商品为在相应摊位购买,对出售者(摊主、导购或其他人员)的身份不予以确认。”

按照这份公证书中的内容,先前英特普罗公司出具的公证书只能证明他们所买的东西是照片上的东西,但不能证明一定是在某家摊位上所买的。“公证书上就一张钱包的实物照片,既没有发票,也没有信誉卡,还有这个钱包是在什么场景、由何人销售等具体过程也只字未提,怎么能够证明就是我们商户在售假?”何女士对此愤怒至极。

为了证明假货可能另有来源,第一批被封摊的摊主曹俊联合其他几位摊主,在两天的时间内在秀水街抓住了5名游商,这些游商怀揣几件假名牌商品站在电梯口,或者一些摊位的前面,见到有顾客走过就上去兜售。“过去由于害怕和这些游商结怨,招惹是非,我们一般都井水不犯河水,很少招惹他们,但这次我们也豁出去了。”2月15日上午,记者在秀水街采访时,又亲眼见到保安当场抓到两名游商。

何女士还告诉记者,她在秀水租摊的时候曾向市场管理方缴纳了10万元的保证金。“如果我卖假名牌,我的10万块钱就打水漂了,这样不划算的事情我可不干!”

对于这个公证书,秀水街公司总经理汪自力也认为,英特普罗公司现在提供的公证书确实存在说服力不够的问题,应该更详尽,最好提供录音录像的证据,才能让商户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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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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