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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指使他人砸公司 地方人大袒护
2007年08月29日 09:08东南快报投票数: 顶一下  【

杰昌公司遭十余次打砸、直接经济损失约40万

“这些人一进入工地,用麻袋把看守场地的人装起来,然后对工地进行打砸。”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杰昌公司一员工回忆起2003年发生的被华茂公司打砸的情景时,仍心有余悸。

2003年5月份项目开工后,杰昌公司陆续碰到一些问题,包括合作方华茂公司多次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杰昌公司的办公地点、施工场所和售楼部进行围攻打砸等。杰昌公司的反映材料称,他们遭打砸十余次,直接经济损失约40万元,因为停工等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

每次被打砸,杰昌公司都及时报警,并且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面对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介入的协调,至今杰昌公司没有得到过分文赔偿。

更大规模的打砸,发生在2005年8月15日。这就是震惊长治市的“8·15”案件。
陈某平(华茂公司办公室主任)等几十人围攻打砸杰昌公司,他们动用了板凳、铁棍、砖头等凶器殴打杰昌公司保安人员,持续了近30分钟,致杰昌公司多人受伤,其中三人重伤住院。

事件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由长治城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陈某平、张某、李某和马某等先后被刑事拘留,接着被依法逮捕,并移送起诉至长治市城区检察院。

记者从当地警方了解到,陈某平、张某、李某和马某均系两劳释放人员,或是负案在逃人员。

正当案件的主要组织策划者逐渐浮出水面时,因为长治市城区区政府签发的一份会议纪要(《关于协调解决华茂公司与杰昌公司纠纷问题会议纪要》),案件被迫中止调查,被执行逮捕的多名犯罪嫌疑人纷纷被取保候审;杰昌公司提出的合理、合法要求没有得到解决;犯罪嫌疑人却从此逍遥法外,并于2007年4月11日和5月11日先后多次进入杰昌公司打砸。

警方认定幕后组织者是人大代表刘某川

就“8·15”案件问题,长治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刑警大队认定的事实是:

2005年8月15日上午9时许,因经济纠纷,长治市华茂公司陈某平等人带领职工40余人将长治市杰昌房地产公司凯旋都汇广场售楼部中心围住,并与售楼中心保安发生冲突,当八一路派出所民警将有关当事人带回处理时,上午11时50分,一群身份不明的年轻人进入售楼中心内乱砸一气。

下午4时许,售楼中心再次被一群身份不明的年轻人持械砸毁,被毁坏物品有楼盘模型、玻璃门、桌椅等,损失价值20余万元。(后经长治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售楼中心内被毁坏的财物价值共计154514元。)

长治警方一不愿公开姓名的人士向记者透露,当时警方有足够的证据证实,幕后组织者就是华茂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川。为了雇用张某、李某等两劳释放人员、负案在逃人员以及社会闲杂人员,刘某川参与了会议策划,公司表示拿20000元给张某、李某等人做报酬。

拔出萝卜带出泥,幕后的刘某川浮出水面,但刘某川当时是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在没有被人大罢免人大代表资格以前,司法机关无权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编辑: 傅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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