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主义解释
2008年12月10日 15:50文摘 】 【打印

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

马丁·海德格尔海德格尔于1927年在E.胡塞尔主编的《哲学与现象学研究年鉴》上刊布了其重要著作《存在与时间》,这部书成为存在主义源出于现象学派的象征性著作。海德格尔在该书的开头就引了柏拉图的这段话:“当你们用‘存在着’这个词的时候,显然你们早就很熟悉这究竟是什么意思,不过我们也曾相信懂得它,但是现在我们却茫然失措了。”他说柏拉图当时指出人人都熟悉的“存在”的意思其实并没有人真正懂得。这个问题直到两千年后的今天还没有解决,而他就是要来重新提出并解决这个“存在的意义的问题”。

存在的意义

海德格尔阐述“在的意义”如下:(1)“在”是任何一个在者在具有任何内宾时候都必然已经具有的性质。换言之,首先必须“在”,才有“在者”,绝不可能根本不“在”,就会有了“在者”。在海德格尔看来,“在”是比“在者”更根本的问题,而且认为从古至今没有人真正深入“在”的问题,所有的人都是从“在者”入手去提出问题。(2)要解决“在”的问题,必须追溯皮一种在者,这种在者在究竟成什么样还不明确时它的“在”已经明确了。海德格尔指出唯有“我”是这种在者,唯有“我”是在连成什么样都还不清楚的时候它的“在”已经恬镇压洽彰了。因此,海德格尔认为“我”就是“在”,“在”就是“我”。“我”的“在”就是“在世”;一切在者,也就是整个世界,都是“在世”的结果,也就是“我”的“在”的结果。这就是海德格尔提出问题的最关键之处,它成为20世纪以来一切存在主义者共同的根本出发点。

雅斯贝尔斯也受到过胡塞尔的影响,于1913年发表了探讨各种心理学方法的《普通精神病理学》,1919年发表了宣扬存在主义的《世界观的心理学》,1932年发表生要著作《哲学》(3卷本),系统地阐述了他的存在主义基本思想。

雅斯贝尔斯的存在主义

卡尔·西奥多·雅斯贝尔斯雅斯贝尔斯指出,存在主义所说的“存在”,不是指客观世界的存在,而是指主观精神的存在。存在主义从人的主观精神状态,从情绪、冲动、意志、生活体验、烦恼意识、畏惧感情、悲观情调等等去强调主观精神的第一性。雅斯贝尔斯还指出,这种“存在”是不能用概念把握的,而只能加以体验。他说:“我似乎是一种持久的东西,但关于我本身,我决不能说我是什么。”

雅斯贝尔斯在其《哲学》中详尽地叙述了人们体验的三种存在方式:

存在的方式

客体存在。他指出,人们首先是在各种各样的时空客体中把握存在的,对时空客体的研究是各门科学的事情。他怀疑科学知识,否认科学不断深入认识世界的能力,认为科学只能不充分地把握“真正存在的东西”,而不能得到统一的、完整的世界图景,唯有“真正哲学地窥测世界”才能超越各门科学的界限。

自我存在。他指出,哲学思维以“阐明实存”为课题,这个课题就是阐明自我,阐明我们的实存。他主张一种反求诸已、不假于外的主观理论,认为我们的存在从来都不是作为客体给予我们的,而只有通过一次飞跃,我们才能脱离感性事物的时空世界,进入“自我存在”这个实存的世界。在他看来,我诚然是我的本质,但我不认识这种本质,只有在盲目行动中,我的本质才移到我这里。由此出发,他把爱、共存、交往、畏惧、孤独、自我神化等,当作进入自我存在、意识到自我的本质的形式。

自在存在。他指出,在自我存在的阶段,我既有自身也有环境,或者艰苦卓绝,坚持奋斗,或者精疲力尽,逆来顺受,既有快乐也有痛苦,既有恐惧也有希望,还不能自满自足。为了得到自满自足,他主张从自我存在飞向自在存在,从世界飞向上帝。他断言,只有人在认识时空客体的活动中遭到失败的时候,只有人在实存的自满自足欲望中曹室失败的时候,他才会力求达到超越的本质,而密码就是人们达到自在存在的哲学语言,就是上帝在世界中显现自身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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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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