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东:难念的孝经
2009年09月13日 21:54凤凰周刊 】 【打印共有评论0

近年来,随着“国学热”的出现,孝道教育也在升温。面对我国家庭结构的历史性变化,面对老龄社会的提前到来,面对在更大空间,以至全球范围的求学、求职、谋发展,家庭集聚时间被极大缩减,面对各种不讲亲情,不讲道德,只讲金钱与竞争的外来文化的冲击,我们该如何行动起来,重拾这一民族传统美德?

今年4月18至19日,中华炎黄文化研究会牵头在北京举行了“孝文化与构建和谐社会高峰论坛”,并通过“中华孝道弘扬书”向全社会呼吁:把孝纳入全体公民尤其是干部、公务员的基本道德规范,建议立法机构适时补充修改有关法律、法令,用法制的力量保证孝行的全面实施。

“重塑传统孝文化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它要求综合运用各种手段,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逐渐培养、增强全体社会成员特别是年轻人的家庭责任感和义务感,中国传统孝文化才有可能得到复兴。”中华炎黄文化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屈忠说。

据屈忠介绍,目前,新加坡法律已有孝的相关条款,韩国也于2008年7月通过并颁布了《孝道资助奖励法》。早在2004年,南京市老龄委主任就建议在刑法中增设“不孝罪”条款,不久后成都市一位名叫李宗发的律师向四川省人大提交了一份《四川省父母子女家庭关系规定》即“孝法”的立法草案建议稿,希望能为“孝”立法。这些事例说明,在中国孝道立法工作已经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

“在现代多元化社会,用法律的力量调解民事行为、推动善行,尽管要比单纯的道德教育具有更直接的效果,但在实际操作层面上还有一定的难度。”安云凤表示,像韩国那样通过奖励法来为孝道做出示范、引导、鼓励、褒奖,用制度的力量保证一种善行的全面实施,目前来看,在我国倒不失为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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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晓东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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